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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137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2〕41号 | 发文时间:2022-12-0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2-08 |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效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上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党区行政辖区内受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电力安全事故和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区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全区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科学处置、应急高效、保障民生、维护安全、部门主导、共同参与的原则。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等四级,事件分级见附件1。
上党区政府对全区行政辖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负责,设立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由区级指挥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组、现场指挥机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急机构等构成。
2.1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指挥长:分管能源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发改科技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能源局局长、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上党中队、区融媒体中心、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街道)。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组成单位和职责,调集其他部门、单位参加应对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
2.2区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下设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局长兼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与区突发事件总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
2.3应急救援工作组
区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社会稳定组、后勤保障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工作组。
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见附件3。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资源,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现场指挥:区发改科技局局长
现场副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及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5乡镇(街道)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指挥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的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指挥协调基层单位、重要电力用户等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6电力企业
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积极主动开展应急保供电和应急抢修工作。
2.7重要电力用户及其他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接受现场指挥部的领导指挥,组织参与社会救援与抢险。做好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电力用户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处置工作。鼓励电力用户参考国家标准为自身重要用电设施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3风险防控
3.1风险因素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因素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社会风险三个方面。若大面积停电持续延长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不利的政治影响。
3.1.1风险影响
(1)电力系统风险影响。上党电网存在单线单变供电变电站,若变压器或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将造成单线、单变供电变电站全站失压的大面积停电风险;部分主变在枯期、汛期,主变负荷较重,主变不满足静态稳定要求,存在设备损坏连锁跳闸导致变电站母线失压的大面积停电风险;电力监控系统存在系统异常导致误调、误控、监控失灵、拒动或调度通信网络或网管系统遭攻击及侵害,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存在双回线路同杆、全线同杆架设或平行双回架设,若线路跳闸,将导致相关厂站失压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局部地区电网供电电源单一、网架结构相对薄弱,直供大用户负荷所占比重较大,存在主要输变电设备故障跳闸,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风险。
新能源输配电系统安全风险、超大负荷故障停运引发的系统安全风险。
重要电力用户自配应急电源配电系统安全风险、适配不足或负载过大故障停运引发的系统安全风险。
(2)自然灾害风险影响。上党区属黄土高原区,受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影响,发生暴雨、雷电、冰雹、大雾、冻雨、大风、大雪等自然灾害时,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损毁,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外力破坏风险影响。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偷盗电力设施设备、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入侵等外力破坏,可能引发的电网设施设备损毁,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2社会影响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影响和制约应急指挥;可能导致广播、交通、通信瘫痪,水、气、暖、油等必要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或中断,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效率降低、医疗保障基础下降,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煤炭采掘、化工等生产单位可能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长时间持续,极易对社会安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3.3风险管控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加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突发停电事件的风险管理素质和能力提升,积极应对大面积停电的风险防控。根据风险提示单和预警信息,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逐级落实管控责任,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做好保护生命安全和减小财产损失的防范措施,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改、应急、能源、工信、公安、网信、自然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地震、电力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多种信息形成不利条件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判会商,分析造成停电事件的可能性;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的运行、发电燃料供应、预估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环境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能源部门要组织电力企业定期组织风险评估,明确和细化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联动机制。
4.2预警
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
4.2.1预警信息发布
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供电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区能源局(涉及跨区域的,报告市能源局),提出预警信号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接到报告的能源局应立即启动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制,组织研判,预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同级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预警信号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通信企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各传播信号单位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级,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4.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序用电序位表、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恢复供电序位表等有效措施,同时开展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队伍、物资、装备、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2)电力用户落实本单位停电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用电管理措施和电力调度的命令,按照标准、规程做好供电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补充应急燃料,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动准备,及时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停断电情况。
(3)可能受停电影响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制定措施开展行动落实工作部署,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避免或减轻因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根据事态变化,区指挥部要组织相关单位及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开展后备人员动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准备,视情况请求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组织指挥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4.2.3预警调整
根据事态发展,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行动做出调整。
4.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消除,或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有关措施。
5.1信息报告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分首报、续报、终报。要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原则。
5.2信息报告内容
5.2.1信息首报
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区域、减供负荷、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信息报告书面格式见附件7。
5.2.2信息续报
续报要素包括事态及处置最新进展、事件衍生最新情况、请求上级政府协助解决的事项、上级政府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事件出现新情况应立即续报。
5.2.3信息终报
终报要素包括事件处置结果、社会维稳、善后安置、恢复重建、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等。
5.3程序与时限
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市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事件基本情况,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同时向涉及民生保障的供热、供水、供气等部门进行抄报,涉及水电厂(站)大坝安全的,还应同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各级各部门向市级部门和区政府首报时限为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较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政府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信息报送流程见附件6。
其它相关报告时限要求,按照《长治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5.4特殊情况
区指挥部、区能源局及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在不可抗力影响及涉及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形下,可越级上报。
5.5情况调度
区能源局接到信息报告后,要主动及时调度核实停电事件信息线索,密切跟踪处置进展,及时了解事件现场指挥处置情况。对重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每30分钟跟踪一次;较大及以下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每1小时跟踪一次。
6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区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应急响应等级启动条件见附件4。
6.2响应程序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由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及其他用户按照相关预案体系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对超出区级应对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市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支援请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涉及我区及相邻区时,由市指挥部予以组织协调分别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应急响应流程见附件5。
区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停电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1)三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办公室接收信息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启动三级响应;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电力公司负责人负责现场应对处置。
(2)二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区指挥部报告,建议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由指挥长签发启动;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4)一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指挥长向区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报告,建议总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区总指总指挥长配合市级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指挥长到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6.3启动响应
接到发生或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报告后,启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6.3.1一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一级响应标准时,指挥长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配合市级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参加长治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单位、专家组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执行工作部署;区指挥部纳入市指挥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区突发事件总指挥于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在市指挥部指导下,开展指挥、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收集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和各类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市指挥部决策;
(4)配合市指挥部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5)配合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授权部门参与事件调查。
6.3.2二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二级响应标准时,区指挥部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
(2)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3)成立现场指挥部,区指挥部指挥长到现场靠前指挥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立即投入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4)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区政府决策;
(5)配合区指挥部做好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6)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7)事件超出区级处置能力时,向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建议启动一级响应,请求长治市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6.3.3三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事件符合启动三级响应标准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供电公司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供电应急处置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派处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指挥、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指导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事件事态发展超出供电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建议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二级响应。
6.4响应调整与终止
6.4.1响应调整
指挥部或其办公室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情况调整响应级别。
6.4.2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启动响应的组织发布终止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值之内,本区域内主要发电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重要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5信息发布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程度及发展趋势,由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区指挥部审批,报区政府同意后,及时组织发布预警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相关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按照应对工作要求,做好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小财产损失的防范措施,要主动关注事态处置进展,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审批表见附件8。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国网上党区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重要电力用户专人负责应急电源的维护管理。各企业特别是矿山、医院、危化企业应有专门的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区政府建立健全区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抢修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发电队伍等)、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驻区武警中队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军地协调、部门协同”的高效应急处置体系。同时,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7.2应急资料库建设
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设备资源清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险物资清单》《大面积停电事件保供电序位表》,详实数据,摸清底数,紧抓重点,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影响,为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撑。
7.3装备物资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要科学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支持鼓励社会化储备;要加强应急处置期间有关物资的紧急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科学配置移动应急电源,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力度,增强应急保供和快速抢通能力。
重要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配置符合标准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按照要求购置、存放应急燃油,并加强对电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发生停电时自备应急电源立即投入运行,保障保安设备负荷使用。要主动对接供电企业,确保外部电源接口与供电企业应急移动电源接口匹配。
7.4技术保障
供电公司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和应对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和实施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本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系统能够尽快恢复部分重要用户供电。
区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
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
区能源、公安、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要为电力系统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服务。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供电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电网企业要研究提出全区“黑启动”电源布局,区政府及部门要在论证、规划、审批、建设、运行等给予支持。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置,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及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深刻汲取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紧急处置、事故抢险与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8.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8.3事件善后
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8.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的事发地政府应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采取电力迎峰度夏(冬)反事故演习、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每年应当至少开展1次演练。同时,根据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乡镇(街道)、电力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能源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docx
3.上党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