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公开目录>义务教育领域>民办学校信息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4584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4-24
发文机关上党区教育局 主题词民办学校 年检工作 通知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24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民办学校(园):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园)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园)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党区民办学校(园)2023年度年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上党区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时间

民办幼儿园2024年4月24日—5月11日;民办中小学校2024年5月20日—24日。

三、年检内容

详见附件。

四、年检程序

1.自我评价。各学校根据评估细则实事求是做好自主评分工作,撰写“XX学校年检自查报告”。

2.教育局评分。教育局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翻阅档案方式进行评分。

3.公示结果。年检结果由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后确认,通过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向市教育局报备。

五、年检结果

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年检结果分为“年检合格”和“年检不合格”。

负面清单:凡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构成刑事犯罪的;

2.学生在校内出现刑事犯罪的;

3.师德或安全出现责任事故的;

4.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主要领导被问责的;

5.在年检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的;

6.未按时缴纳风险保证金的;

7.发生其他重大负面影响的。

六、注意事项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区教育局要求,做好年检工作。

风险保证金的提取情况将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未交纳风险保证金的单位不予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年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对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责令整改,未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或未整改到位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应停止当年的招生资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七、提交材料

1.《长治市上党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指标》;《长治市上党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综合评价细则》;《长治市上党区高中学校规范办学综合评价细则》(一式两份);

2.《长治市上党区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长治市上党区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3.年检工作总结;

4.年检自查报告;

5.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缴纳风险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年检工作结束后,各校把年检资料按顺序做好目录,装订成册上报教育局职教股(一式两份,主管部门一份,自留一份)。

附件1长治市上党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指标.pdf

附件2长治市上党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综合评价细则.pdf

附件3长治市上党区高中学校规范办学综合评价细则.pdf


                                      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