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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6566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函〔2025〕2号 | 发文时间:2025-01-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1-19 |
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使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与用地审批备案系统、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关联,形成土地批、储、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链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结合《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长治市上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特制定我区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方向发展,为我区新时代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原则。围绕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坚持规模适度。综合考虑我区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三)坚持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储备基本思路,加强政府对储备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确保土地储备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储备计划
根据我区土地市场需求和土地资源开发情况,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规模为68宗2223.8956亩(包含上年度结转)。其中2024年统征土地7宗241.9197亩,收购(回)低效利用土地 1宗9.0405亩;2023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23宗471.1069亩;2024年已启动征收土地37宗1501.8285亩。
(一)统征土地
2024年度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6个批次7宗241.9197亩,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件1)
(二)低效利用土地
2024年度计划收购(回)低效利用、旧城改造和规划调整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9.0405亩。(详见附件2)
(三)2023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
2025年度计划储备2023年底前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统征土地23宗471.1069亩,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件3)
(四)2024年已启动征收的土地
2024年经上党区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征收程序的土地37宗1501.8285亩,纳入储备计划,待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依法予以征收并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件4)
四、资金需求
根据土地储备规模、前期开发计划,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和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征地补偿标准及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长上政办发〔2022〕44号)标准,2025年度储备土地资金需求总量约为13995.5787万元,其中2024年统征土地资金需求约1255.7825万元(详见附件1),2023年底前“批而未供”征收土地资金需求约3051.1906万元(详见附件3),2024年已启动征收土地资金需求约9688.6056万元(详见附件4)。资金需求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统筹解决。
五、保障措施
区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要按照需求,及时做好储备土地的供应,加快资金回笼;区财政部门主要承担土地收储资金的需求;各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协调做好土地收储供应前期工作,推进土地储备计划的实施。需对土地储备计划进行调整的,由区自然资源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 1.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度统征储备宗地明细表.xlsx
2.2024年度低效利用土地收购(回)储备宗地明细表.xlsx
3.长治市上党区2023年底前“批而未供”统征储备宗地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