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44200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3〕21号 发文时间2023-08-22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8-22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2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经营体制,建立“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新体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结合《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长治市上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三区三线”成果,制定我区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三高目标”战略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聚力“十条路径”推动上党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资源运营优势和效益,建立“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土地经营市场,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工作“调市场、强保障、增收益”的作用,确保土地储备供应工作顺利推进,为上党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规划。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近期规划为依据,所有储备土地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二)规模适度。土地储备规模取决于一定时期内特定区域的土地需求量和土地储备资金的需求量。综合考虑我区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结合我区前三年平均年供储备土地量,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规模,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上党区城市规划,积极配合、统筹兼顾,大力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成片开发。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8号)要求,2023年度上党区土地储备工作坚持成片开发为主、旧城区片区更新为辅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盘活存量。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挖潜存量,全面清理低效利用土地,优先储备开发空闲和低效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努力向存量要增量,向存量要效益,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规范储备。一是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目标。二是储备的土地按照“三通一平”标准先行实施相关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三是落实补偿、权属清晰、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确保“净地”入库。

四、储备计划

根据我区土地市场需求和土地资源开发情况,2023-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规模为84宗6181.0715亩,其中2023统征土地22宗1127.4975亩,收购(回)低效利用土地7宗88.9776亩,2022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36宗1169.2904亩,2023年已启动征收土地19宗3795.306亩。

(一)统征土地

2023年度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8个批次22宗1127.4975亩,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1)

(二)低效利用土地

2023-2024年度计划收购(回)低效利用、旧城改造和规划调整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宗88.9776亩。(详见附2)

(三)2022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

2023-2024年度计划储备2022年底前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统征土地36宗1169.2904亩,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3)

(四)2023年已启动征收的土地

2023年经上党区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征收程序的土地19宗3795.306亩,纳入储备计划,待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依法予以征收并纳入储备库管理。(详见附4)

五、资金需求

根据土地储备规模、前期开发计划,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和《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征地补偿标准及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长上政办发〔2022〕44号)标准,2023-2024年度储备土地资金需求总量约为40973.0887万元,其中2023年统征收土地资金需求约7074.5344万元,盘活存量土地资金需求约3139.053万元,批而未供统征土地资金需求约5857.3716万元,2023年已启动征收土地资金需求约24902.1297万元。资金需求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统筹解决。

六、供应计划

根据2021年度和2022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土地市场成交情况、房地产市场住房销售情况,结合我区2023年房地产市场的预测分析,2023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9宗3274.9155亩(详见附5),截至目前已供土地4宗128.6685亩。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收储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1.属地乡镇街道要在土地收储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被收购(回)土地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净地”收储。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法律法规解释以及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同时组织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积极开展收储土地前期开发,确保“净地”供应。

(二)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合理调度收储资金;积极探索多元化、多途径资金保障渠道,形成以财政资金为主、其他资金为辅和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收储资金保障机制。

(三)实行动态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收储开发利用台账,同步跟踪各项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确需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加强收储土地管护。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收储土地的管护,对已完成征收土地、收回(购)土地,组织实施主体与收储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及时纳入储备,圈砌围墙,并开展动态巡查,防止侵占。

1.2023年统征储备宗地情况表.xlsx

      2.2023-2024年拟收购储备宗地情况表.xlsx

      3.批而未供统征储备宗地情况表.xlsx

      4.2023-2024年上报中宗地情况表.xlsx

      5.长治市上党区202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