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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376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1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长上市监罚送告〔2026〕2号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2-11 |
苏兵:
本局于2026年1月14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长上市监罚告〔2026〕2号)。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上党区民生大厦十四楼 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告知书内容见附件)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长上市监罚告〔2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