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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82241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2〕25号 | 发文时间:2022-11-1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4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6 |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4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和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由我区文物部门对全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划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4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各司其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落实好文物保护措施。
附件:上党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docx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