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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338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函〔2024〕23号 | 发文时间:2024-11-20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党区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冬季除雪责任区划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20 |
各乡镇(街道、区)、各责任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上党区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和冬季道路除雪工作,持续改善我区城乡人居环境面貌,保障冬季降雪后道路通行畅通,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主干道路企业清扫责任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上党区道路保洁和冬季除雪工作专班,负责对全区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和冬季除雪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和督促各企业按照包片责任区划分,扎实开展机械清扫保洁及冬季除雪工作。专班工作开展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总负责,成员由区政府办、各乡镇、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等各相关单位以及各包片企业负责人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
二、职责划分
1.区政府办负责总体协调;
2.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负责各企业车辆调配;
3.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对道路保洁、冬季除雪工作的组织和督查;
4.各乡镇(街道、区)负责辖区企业车辆的调配,负责组织和督查本辖区内道路保洁和冬季除雪工作;
5.各企业负责责任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冬季除雪;
三、作业时间
上午7:00--11:00 下午2:00—5:00
冬季除雪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开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配备车辆及专职人员,督促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按包片责任区积极开展清扫保洁及冬季除雪工作。
2.坚持每天按照规定时间和责任区上路清扫,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岗;作业期间清扫车辆必须开启警报灯和警示双闪,严禁逆向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3.清扫作业严格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进行,确保路面清洁无扬尘;积雪清除清运要将积雪及时,不得在道路留雪带、雪堆,不得将积雪堆放在便道及绿化带。
4.各乡镇(街道、区)要积极和责任单位、企业沟通,保障辖区内道路清扫、除雪工作及时立即开展。
五、督查考核
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对清扫作业及冬季除雪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企业将媒体通报,并报送区委区政府。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