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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26286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2〕13号 | 发文时间:2022-04-08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4-08 |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做好上党区2022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形地貌
上党区地处山西省东南部,面积483平方公里,地形总体呈东南高,西北低的趋势。西北部属长治盆地的东部边缘,海拔标高940-1000m,最低处仅908m,东部与南部为太行山地,海拔标高1100-1300m,荫城镇的老雄山为上党区的最高点,海拔标高1419m。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灾害特征
2021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37处,涉及11个乡镇(街道),81个行政村。按类型分:崩塌89处、滑坡25处,地面塌陷23处。2021年入汛以来我区遭遇多轮强降水天气,雨水渗透明显,坡体含水量增大,地质灾害叠加效应突显,孕灾风险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针对春冬季节,受冻融期影响,黄土地区土体节理、裂缝发育等特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排查力度,各乡镇(街道)要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特点
2021年降雨量较大,累计降雨量已达到1059.1㎜,造成多处隐患点发生了地质灾害,加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地质灾害愈发具有不可预测性。从矿业开采看,采煤沉降区为威胁人居安全的最大区域。从工程建设看,城乡扩容、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厂矿扩建、采煤区地面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挖方填方、取土弃土等都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类道路、场地施工人员居住场所、采煤区地面种植、养殖场所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部位。很多农村房屋依黄土高原坡地或依崖掘窑,或削坡平地顺势起屋,形成大量高陡边坡,带来众多地质灾害隐患。
四、重要地质灾害点及其预防措施
根据汛期前排查,我区今年自然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18处,灾害监测责任单位为灾害点所在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需组织治理或避让搬迁。
(一)崩塌隐患点
1.地质灾害现状
韩店街道办韩川村崩塌、西池乡申川村羊圈沟崩塌、荫城镇双岗村崩塌、荫城镇南王庆村崩塌、郝家庄镇白家沟村崩塌、八义镇官道村崩塌、荫城镇北峪村崩塌、西池乡南仙泉崩塌01,其中双岗村崩塌规模为中型,其余规模为小型,上述隐患点险情均为小型,威胁人口约404人,威胁财产约2262万元。
2.预防措施
(1)由区乡村组成三级监测网络进行监测。
(2)对紧邻崩塌的住户做好防治和预报预警工作。
(3)冻融期,雨季加密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撤离。
(4)削方卸载,彻底消除隐患。
(二)滑坡隐患点
1.地质灾害现状
南宋镇东沟村滑坡、西火镇山后村滑坡、八义镇龙山村滑坡、郝家庄镇白家沟村滑坡、荫城镇北峪村滑坡、东和乡屈家山滑坡、振兴郜则掌村滑坡、南宋镇北苍和村滑坡、东和乡刘家山村滑坡、八义镇东山村东滑坡,其中南宋镇东沟村滑坡、东和乡刘家山村滑坡规模等级为大型,西火镇山后村滑坡、郝家庄镇白家沟村滑坡、荫城镇北峪村滑坡、八义镇东山村东滑坡规模等级为中型,其余规模等级为小型。八义镇东山村东滑坡险情等级为大型,南宋镇东沟村滑坡、东和乡刘家山村滑坡险情等级为中型,其余险情等级为小型。目前滑坡体稳定性差,诱发因素为降雨等,威胁人口约769人,威胁财产约11339万元。
2.预防措施
(1)对受滑坡影响的住户实施搬迁。
(2)由区乡村组成三级监测网络,对紧邻滑坡的住户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3)冻融期、雨季应加密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搬迁撤离。
五、采煤沉陷区地灾隐患
因采煤造成地面塌陷点16处,采空地面塌陷主要位于司马煤矿、高河煤矿、华晟荣煤矿、经坊煤矿等采空区,涉及北呈乡六家村、北岭头村、北和村、西坡村,韩店街道办柳林村、柳林庄村、鲍村,郝家庄镇安城村、上郝村、小宋村、西下郝村、东下郝村,苏店镇王董村、冯村、司马村、原家庄村。塌陷面积区存在积水,易发生安全事故,灾害监测责任单位为灾害点所在村民委员会,治理责任主体为致灾单位。
(一)采矿造成地面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司马煤矿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苏店镇王董村、冯村、司马村、原家庄村及韩店街道办鲍村等村庄。高河煤矿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郝家庄镇安城村、上郝村、小宋村、西下郝村、东下郝村等村庄。经坊煤矿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北呈乡六家村、北和村、西坡村及韩店街道办柳林村、柳林庄村等村庄。华晟荣煤矿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北呈乡六家村西、北岭头村等村庄。地面塌陷积水造成农田被淹,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对周边公路等造成不同程度损坏。
2.预防措施
对煤矿开采造成地面塌陷责任单位要对积水区进行密切监测,在积水区周围设置隔离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修复道路和农田。
(二)种植养殖区所在采空区地面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地面塌陷随煤矿开采工艺的变化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煤矿矿区均有发生,塌陷直接影响种植户、养殖户建筑水利林业畜牧等设施,造成损失较大,因损失赔偿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案件不断发生。
2.预防措施
(1)煤矿企业对矿区进行空间管制和规划编制、综合分析用地条件,并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2)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煤矿采煤区新建、扩建地面建筑物,在煤矿井田范围内,地面土地承包者改变土地用途或建设高价值农业设施的,应依法查询煤矿地下采掘动态并与采矿权人签定协议,明确约定因采矿损毁地面设施后的经济事宜。
(3)煤矿企业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4)所在乡镇(街道)应组织村委加强对受损建筑物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撤离。
(三)输油输气管道采煤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塌陷发生在我区苏店镇、八义镇等乡镇,因进入旧采空区或压覆矿区后采煤塌陷造成输油输气管道损坏。
2.预防措施
(1)管道铺设单位应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尽量避开存在地质灾害区域,对已铺设好的输油输气管道由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铺设单位监测。
(2)因地质灾害管道发生泄露后,区应急管理局和管道铺设单位应该及时处置,如威胁到单位或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应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进行疏散撤离。
(四)石料场、采砂场开采形成的危岩、高陡边坡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地质灾害为石料场、采砂场开采形成,存在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直接影响采区周边生产生活和人员安全。
2.预防措施
(1)监督各采矿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义务,特别在汛期,强化矿山企业监测、治理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高陡边坡要设置警示标志,对危岩体进行清创。
(3)对旧采坑进行生态治理。
六、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思路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各级政府的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宣传培训,健全防治制度。
(一)由全面防范向重点防治转变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摸清地质灾害详细情况,切实落实更加严格的防范制度,做深、做实、做细日常防治工作,预防为主,治理为辅,争取各级资金,消除重点地灾隐患。
(二)由防范为主向搬迁与治理为主转变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治理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2022年度,相关乡镇(街道)要完成子乐沟整村和18户零散搬迁户搬迁任务。(韩店街道办韩川村2户,西火镇西源村2户,南宋镇北山村1户,八义镇龙山村1户、沟里村1户,东和乡仝家岭村3户、屈家山1户,苏店镇东兴村2户、贾掌村1户、沙河村1户,西池乡申川1户,荫城镇安宅村1户、大峪村1户)。2022年,完成荫城镇北峪村崩塌、荆圪道村滑坡,西火镇麻胡崩塌等8处隐患点治理,相关乡镇为治理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在汛期前完成治理任务。
(三)由天灾无责向违法问责转变
开展违法建设、削坡建房清查整顿,对因违建或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有关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启动问责程序,严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四)由常规管理向技术防范转变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家骨干和监测人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技术支撑、专业防范机制,加强气象、地震、交通、水利等信息资源共享,进-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
七、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明确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要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主体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全面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区直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群众造成损失。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科普知识,增强社会群众防灾意识。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专业监测和预警报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灾害发生时要积极主动协同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承担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人员、车辆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区财政局负责自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费保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地质灾害检查,组织查处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段负责不同等级公路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治理,危险地段治理和警示牌设立。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联合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遇到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气候条件,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气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三级监控网络人员发布气象信息和避险信息。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治理,对堆积物及时清理,排除危险;对主要水库坝体加强监控。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监管,组织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教育局、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对校舍周边和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区工信局、区发改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等涉及种植、养殖、小型企业等的项目审批时,要引导项目法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定期开展项目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是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是全面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两卡发放、汛期检查等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特别是网格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组织相关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 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八、保证措施
(一)会商制度措施
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主要采取会议、电话、简报、信息、工作会商等方法开展,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会商类型分为定期会商、临时会商、紧急会商等类型。
(二)技术保证措施
由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联合气象、地质灾害预警。
(三)经济保证措施
将地质灾害防治列入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比例安排一定数量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四)抢险救灾保障措施
1.设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负责人员、物资的撤离转移及灾后的重建工作等。
2.加强地质灾害检查、监测,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发现险情,采用高音喇叭或敲锣、击鼓、电话等形式及时报险。
3.各乡镇(街道)必须在汛前组织各隐患点开展一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习,并有计划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4.临时安置要求,在主汛期来临时,为了确保紧急避让群众安全,要完善紧急避让场所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