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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4660 | |
发文字号:长上发改审字〔2024〕50号 | 发文时间:2024-05-23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上党区振东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4-05-23 |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及《上党区振东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收悉。该工程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3〕9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复意见,你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工程初步设计,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结果,同意由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党区振东街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上党区振东街(西起208国道、东至英雄南路)。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道路总长2417m。G208-光明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2m,光明路-英雄南路道路红线宽度39m,全线设计速度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信工程、电力工程、管综规划等。给水管线、燃气管线、供热管线等专业管线,本次设计管综规划只预留管位,由相关产权单位出资建设。
四、工程设计概算核定为11008.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09.34万元,其他费用1775.89万元,基本预备费623.11万元。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标准、超规模以及搭车建设,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做好下一阶段工作。
(项目码:2308-140404-89-05-289945)
附件:工程设计概算核定表
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