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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184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2-26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党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2-26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党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上人社发〔2024〕2号 

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上党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排除,各项业务规范运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党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

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批示精神,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7号)和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上政办函〔2024〕2号)文件要求,针对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在安全管理方面表现出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安全理念,切实排查纠治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隐患,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

三、组织机构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李红庆(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会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清德(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志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  栋(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范江昊(就业培训开发股股长)

四、整治重点

(一)意识形态方面。一是查机构党组织是否健全,是否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二是查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国家规范教材,按规范开展业务。是否严格按照规范编制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人力资源业务标准等;三是查机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问题,是否影响机构教学环境及人力资源业务规范运行;四是查机构对重大事件、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条件达标方面。一是查是否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等精神,推进办学达标工作。是否按人力资源各项业务标准规范运行;二是查是否达到机构设置标准,没有达到的是否建立了整改措施;三是查是否正常运行,取缔不具备继续运行的机构是否存在相关隐患。

(三)安全方面。一是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是否落实;二是查运行场所及周围等区域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三是查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合规安全,查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接乱搭电线,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五是查各项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六是查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

(四)食品安全方面。一是查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查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管理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规定;三是查食堂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四是查食品采购制度是否落实,原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清洗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五是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具有留样设备并按规定留样。

(五)其他方面。一是查是否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工作预案、工作措施等;二是查是否有医务室、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机构,是否对心理方面问题隐患开展咨询辅导;三是查是否存在诈骗、暴力、私藏管制刀具、毒品等刑事案件;四是查机构周边环境,包括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与驻地政府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净化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五、阶段任务

(一)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依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对本单位所有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马上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整治工作领导组将对各机构进行督查核查,对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未整治到位的机构进行问责追责并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联合行政审批等部门予以取缔,涉嫌严重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日-长期)

在此基础上制定管理方案,长期坚持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苗头及时消除隐患,遇到重大隐患无法自己解决的,要及时与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确保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培训及各项业务安全规范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事关健康发展、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根治源头、严查漏洞、力补短板,确保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时刻在心、担当时刻在肩、应急时刻在线。要强化法人(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抓安全、促稳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坚持立行立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清醒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工作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岗位安全职责;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留一个盲区、不漏一处隐患。

(四)抓好工作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排查整治内容,细化排查整治清单,挂图作战,一项一项进行排查,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留一个问题和隐患。重点加强人、火、油、气、电的排查整治,加强管理,防止交通意外、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要主动加强与附近社区、辖区派出所、食药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安全信息互享,安全工作共管,净化周边安全环境,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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