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上党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信息,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  

1、区林业局领导名单

2、区林业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年度工作报告 

4、规范性文件 

5、工作动态 

6、会议报道 

7、决策信息 

8、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上党区林业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ngdangqu.gov.cn/)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信息,可以填写《上党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区林业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5603755 5602119

通信地址:上党区黎都东街,上党区林业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czxlyj@163.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以向本机关申领《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1.上级行政机关: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举报电话:0355-8089294 

传真号码:0355-8089876 

通信地址:迎宾西街295号 

邮政编码:047100 

接待举报时间:8: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