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361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1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6-02-10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ngdangqu.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联系(电话:0355-808929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区紧紧围绕政务公开核心任务,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20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236条。全年公开发布政府文件、政办文件、政府函、政办函15个,配套发布解读材料7条,解读比例达100%,有效促进了政策的精准传达与落地。全年共印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公报》2期。在政民互动方面,建立健全了从诉求发现、精准交办、高效办理到结果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响应与实质性解决。全年通过网站渠道受理并办结咨询投诉等信访件285件,办结率达100%,切实提升了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畅通申请渠道,提升答复的规范性与精准度。全年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3件,办结率100%。从答复类型看,申请办理结果呈现多元分布。其中,依法“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共计6件,占26.1%;因申请信息“非本机关掌握”而依法提供明确指引的11件,占比47.8%;经检索确认“政府信息不存在”的3件,其他情况3件。在办理过程中,对于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均依法告知并建议申请人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从申请内容分析,内容集中于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领域,全年共计10件,占比超过43.5%。同时,市场监督、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也是申请热点。我区通过规范、精准的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审核责任,在信息公开前全面落实保密审查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对敏感信息进行必要的脱敏或匿名化处理。建立“技术监测实时预警+人工巡查定期复核”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全区已公开信息进行每日巡检与定期“体检”。对发现的错别字、不规范表述、无效链接、涉密或敏感信息泄露等风险,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进行分级分类处置(包括修改、撤稿或删除),及时清理冗余和失效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准确、安全、可用。全年累计排查并整改各类错敏、无效信息12125条,有效维护了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平台功能,增强服务实效。我区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作为权威信息发布与在线服务的第一平台,持续优化栏目架构与功能体验。聚焦企业群众高频需求和重点关切,在门户网站集中开设了涵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民营经济、公共交通等23个重点领域的专题页面,并设立了 “二次创业”系列沙龙、乡村e镇、涉企行政检查公示等特色专栏。全年通过157个栏目发布权威信息、政策解读与办事指南,显著提升了信息的集中度和获取的便捷性,使平台真正成为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于一体的“总枢纽”。二是创新互动形式,延伸服务触角。为打破政策传递壁垒,我区积极探索互动化、可视化、场景化的公开新形式,持续打造 “政务直播间” 与 “政企沙龙” 两大政民互动品牌。围绕社会热点与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在线直播、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开展深入浅出的政策解读与务实高效的政企对话,变“单向发布”为“双向互动”。全年共举办“政务直播间”68期、“政企沙龙”7期。截至2025年底,两大品牌活动已累计举办 “政务直播间”327期、“政企沙龙”22期,形成了持续稳定的政民沟通机制,有效延伸了政务公开的服务触角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优化组织体系,凝聚工作合力。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业务科室一线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的全链条管理规范,强化各环节的流程衔接与制度保障,确保公开工作运行顺畅、严谨高效。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培训与业务指导,及时传达最新政策精神与工作要求,有效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为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7655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399 | ||
|
行政强制 |
147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35.4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与“温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仍停留于文件转载和工作动态层面,对群众关切问题的主动回应和政策解读不足。此外,信息分类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导致公众查找特定信息时效率不高,影响了获取体验;二是政民互动的“效能”与“合力”有待加强,表现在面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诉求时协调解决机制效率不足,且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特别是在精准界定范围、规范答复及有效沟通方面仍需提升。其中,本年度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目前尚未审结。重点表现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需高度警醒并着力强化。在依申请公开的合法性审查、事实依据把握、答复程序规范以及源头化解争议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完全有效预防和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三是内部管理的“精度”与“活力”有待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合力不强、发展不均衡,基层队伍多为兼职、流动性大,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与专业度。
展望2026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针对上述短板精准发力,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完善工作。
(一)聚焦需求,在深化公开与服务上求突破。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发布文件与动态的基础上,丰富数据、图表、案例等解读型、服务型信息,确保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二是优化信息分类与检索。对门户网站栏目和公开目录进行科学梳理,构建更清晰、规范、易懂的分类体系,提升站内检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确保信息条理清晰、查阅高效。
(二)聚焦效能,在优化互动与回应上求实效。 一是优化复杂诉求协同处理机制。针对涉及多部门职责或政策边界模糊的诉求,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同的会商与联合督办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限,压实办理责任,切实提升复杂问题的闭环解决效率。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专业化水平。以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为镜鉴,进行全面复盘与剖析,深刻反思在适用法律、认定事实、履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健全从申请受理到最终答复的全流程法律审核机制,对重大、复杂或敏感申请,必须经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案例教学,重点提升证据固定、法律文书制作和出庭应诉能力。同时一方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争议的领域和环节提前研判、主动沟通,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源头治理路径,对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申请集中、关注度高的领域,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稳步推动相关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从而减少重复申请,预防潜在争议。
(三)聚焦基础,在强化管理与保障上求稳固。一是健全工作协同与监督机制。强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完善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常态督促,推动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合力。二是夯实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各单位配齐配强稳定的专职或骨干人员,确保工作连续、专业。紧扣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制定并实施年度精准培训计划,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平台操作、数据管理及智能工具应用等专题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持续提升全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区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