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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96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3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巡查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7-31 |
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制定我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上党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是上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效运转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新媒体信息安全巡查工作。在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或者重要敏感时期,加大对信息巡查的密度和精度。
第二条 要对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全面系统掌握运维情况,重点整改内容长期不更新(即“僵尸号”)、信息发布不准确、运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清理、整合职能相近内容相似的账号,注销停用的账号,并将相关变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条 加强内容建设,坚持正确导向。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
第四条 落实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各项规定,政务新媒体在功能建设、运维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做好日常管理和运营,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条 规范内容发布。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证发布频次。新媒体账号转载发布的内容,原则上只转载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第七条 规范工作流程。政务新媒体运维要建立明确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第八条 健全安全机制。各单位均需建立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营机制,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要专人专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接入不明网络,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提高密码强度,防止账号被攻击、窃取,发布的信息被篡改。
第九条 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并建立基础保障制度。明确专门股室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选派政治立场坚定、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和业务工作、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负责运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的履职能力,区政府信息中心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对政务新媒体从业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加强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管理的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要与区委网信办、区政府信息中心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测涉及政务新媒体的网络舆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会商研判、妥善处置。
第十条 本制度由上党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