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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83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1-05
发文机关区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11-05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C:\fakepath\上党区困难残疾人补贴花名表(9月).xlsx

     C:\fakepath\上党区高龄失能老人补贴花名表(9月).xlsx

  二、补贴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16号。

  三、补贴对象:

  (一)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

  (二)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

  (三)全省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是指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或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赖他人长期照料的老年人。

  四、补贴内容及标准: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66元,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

  五、补贴方式:社会化发放,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六、补贴申请材料及格式: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七、补贴办理流程及部门,时限、时间和地点:由本人申请或授权他人,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区)服务中心办理(注:现未开通网上办理业务)。

  八、咨询电话:0355—808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