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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707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3-11 |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上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安排,区局决定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活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五全为基、六有为要”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消保”理念,凝聚各方面力量,汇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15”活动从3月5日起至3月20日,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3月16日-20日为总结汇报时间,3月15日为现场宣传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活动。3月15日上午,全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主会场具体内容有:一是举办“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活动,邀请区领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二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并成立快速处置小组,现场处置。三是开展地方特色产品推介会。
(二)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我局将在6月份召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着力推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我局在媒体上宣传报道经验做法。在区融媒体、区电视台及全媒体中心新媒体平台多渠道进行展播区局在创建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专题,报道“3·15”宣传活动和“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活动。
(四)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2024年3月15日对我区2023年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现场销毁。
(五)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为配合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在10日—16日“3·15”集中宣传周时间,区局要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强化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对《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等制度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座谈研讨、在线访谈、专版专栏、普法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教育引导。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和相关股室要协同各方力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及城乡和农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进商超、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同,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线上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3·15”活动期间,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借势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年主题系列活动。继续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协同联创作用,围绕“安全、质量、价格、维权、服务”五个消费放心目标,宣传打造当地特色消费品牌;鼓励引导更多线下经营者积极参与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经营者、企业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倡导品牌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等经营者积极参与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集中解读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民生计量和消费投诉公示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和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解读,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
(六)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改被动等靠变主动下沉,帮扶指导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的释放。对放心消费培育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培育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培育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指导、培训,指导基层和企业完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登记卡》,建立培育档案,一企一档。
(七)认真做好收看央视“3·15”晚会及后续相关工作。一是3月15日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并积极做好央视“3·15”晚会热线受理转办工作。二是要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迅速启动案件应急办理程序,积极反馈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八)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针对“3·15”期间投诉可能剧增的情况,完善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增开接听席位,提高维权效能。二是消费投诉快速反应处置分队随时准备处理接受的投诉。
四、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组。
组 长:刘显勇 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田文良 党组副书记
张宏斌 党组成员
何鸿斌 党组成员
宋晓兵 党组成员
景 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晓兵兼任。
五、活动分工
详见2024年“3·15”活动方案实施细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股、室、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活动的重要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结合本片区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彰显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股、室、所之间不仅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更要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发挥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特别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股、室、所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3·15”集中宣传活动期间,要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五)搞好总结,及时报送。各所要做好“3·15”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于3月18日前,将“3·15”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局消保股。
联系电话:0355-8089885
邮 箱:czxj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