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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55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12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出实招见实效 |
标题: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出实招见实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出实招 见实效
上党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机制,打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地域管辖限制,避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过程中来回奔波、等待,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真正把法律服务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细化“市域通办”工作举措
根据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上党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细化了“市域通办”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域通办”工作机制,调整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标准,规范和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保障能力。
增强“市域通办”工作质效
上党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重点学习“市域通办”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汲取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最多跑一次”工作理念,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
提升“市域通办”公众知晓率
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讲课件,将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宣传纳入“法律明白人”“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工作范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工作站的办事窗口通过电子显示连续播放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
感受“市域通办”群众获得感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壶关县李女士因婚姻纠纷到本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符合“市域通办”条件,壶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案件材料邮寄至上党区法律援助中心。上党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案件材料后,积极落实“市域通办”工作机制,受理审批并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积极与受援人电话沟通,多次驾车前往受援人居住地壶关县x乡x村了解案件详情、制作谈话笔录,准备相关案件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2024年8月2日,经上党区人民法院苏店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办理完毕,李女士激动地表示:“现在的法律援助真是太方便了,真心感谢上党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所有同志”。
市域通办作为政务服务的创新方式,显著提升了办事效率,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缩短了办理时间。同时,市域通办还提供了多样化的办理方式,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跑腿”的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