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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64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0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企业不定向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20 |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监信用〔2019〕98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春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的通知>》(晋市监信用〔2019〕272号)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安排,我局决定开展企业不定向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由局信用监管股牵头负责,各相关业务及相关执法人员配合做好抽查检查和后续处理工作。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现行法律和条例要求。
(三)抽查内容和时间
本次企业不定向抽查范围为上党区内登记的企业性质的市场主体,共计抽查1批次,抽查比例为5%。任务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抽查工作
负责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抽查工作指引组织实施,对本次抽查任务明确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检查,注重工作方法和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抽查结果的公正、科学、严谨。在完成抽查工作后,检查表中写明处理意见、检查人员签字、将此次抽查检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至信用监管股。
(二)做好后处理工作
各位执法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而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洪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检查是国务院、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信用监管的重大举措,是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和执法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配合实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要抓住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查结果公正,科学、严谨。后处理工作效果明显,坚决防止以罚代改,不罚不改、以改代罚的现象发生。
(三)注重总结经验,探索监管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自2019年起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相关业务股室和执法人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际操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报送至信用监管股,探索新的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指导,逐步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