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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54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4-25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4-25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事项依据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