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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977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0-3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0-30 |
王宇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精准评估与个案施策,筑牢矫正根基
在收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委托后,我们及时成立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派驻民警、司法所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深入座谈,全面收集其家庭背景、犯罪动因、性格特征及悔罪表现等关键信息,科学评估社会危险性与再犯风险,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委托机关。我们尤为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坚持“一人一策”原则,量身定制矫正方案,明确教育学习、心理疏导、公益服务等核心内容,有效引导其从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转变。目前,辖区内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表现稳定,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深化教育帮扶举措,提升矫正质效
我们着力创新教育帮扶模式,确保精准施策。一是引入专业心理力量,依据《上党区社区矫正心理门诊工作规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资深心理咨询师定期提供团体辅导与个体咨询,动态跟踪其心理状态、就学就业及家庭情况,运用认知行为疗法等专业手段化解负面情绪,筑牢心理防线。二是开展靶向警示教育,聚焦当前高发的网络犯罪问题,结合“帮信罪”、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跑分”、“刷单引流”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不租售两卡、不帮陌生人转账”等行为准则,并倡导健康上网习惯,提升其网络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构建多元帮教体系,联合乡镇(社区)、学校、律所等力量,组建帮教与法律服务团队,为生活困难者解决复学、就业等实际问题,并通过常态化法律公益活动,增强其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
三、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实施分类管理
我们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三分开”原则,确保教育学习、个别谈话、档案管理均独立进行。在入矫、解矫宣告环节均采取不公开方式。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人专档”管理模式,严格规范档案查询程序并详细记录,坚决防止身份信息与犯罪记录泄露,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歧视,为其无痕回归并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构建协同共治网络,优化矫正生态
我们积极推动“智慧矫正”体系建设,实现省、市、区、镇(街)五级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实时掌握未成年人动态,有效防范脱管漏管。同时,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教育部门推动《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在初高中的普及,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规范网络行为;协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整治力度,细化平台监管责任,完善信息过滤机制,推动落实网络实名制、家长监管模式及未成年人限时功能,共同营造清朗、安全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此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