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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877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28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8-28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关国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田长制’严保耕地红线的提案”收悉,经我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耕地撂荒工作

1.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发放过程中,我们认真规范耕地保护补贴落实,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对弃耕撂荒耕地一年以上承包经营户,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严格落实“六不补”原则,做到了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申报,确保了耕地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

2.积极开展部级、省厅撂荒耕地图斑排查工作

(1)部级图斑。2023年11月底一2024年初,部级下达我区疑似撂荒图斑2676个,面积2.44万亩,目前通过各村网格员用 ,“农事直通”APP软件实地核实,已核实2354个,核实面积2.2047 万亩,填报比例占到88%。

(2)省厅图斑。2023年省厅下达我区疑似撂荒图斑1849个,面积1.93万亩。我区聘请了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以村为单位 ,按图斑坐标 ,全面摸清我区撂荒耕地的位置、面积、现状、撂荒类型等,经实地排查,全区建设用地图斑128个,2272.34亩;交通用地图斑173个,1474.95个;耕地图斑560个,面积6260.6亩;其他图斑354个,3381.32亩;垃圾场图斑42个,230.66亩,退耕还林图斑57个,1411.47亩;撂荒图斑535个,4296.36 亩。

3.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2024年,我局坚持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春耕备耕重点工作来抓,下发了《关于千方百计保面积保春播防撂荒的通知》(长上农函(2024)18号),先后多次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撂荒地整治工作精神 ,应用第三方疑似撂荒图斑排查成果,以撂荒耕地图斑为重点,指导乡镇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撂荒的,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油生产;对不能迅速整改或不能整改的 ,相关村要提交情况说明。通过撂荒耕地整改,扩大了粮油播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据乡镇不完全统计,现已整改撂荒图斑106个,复耕复种952.74亩。

4.强化政策引导

根据长治市一产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对丘陵山区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每亩补助200元(市级100元,区级100元)。2023年全区申报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贴面积380余亩,补贴资金7.6余万元。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极大提高了农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积极性。

二、耕地“非粮化”工作

1.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

我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8.8504万亩。截至目前,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2665亩。分别是:荫城镇784.99亩,郝家庄镇892.81亩,韩店街道200亩,苏店镇637.5亩,北里乡150亩。

2.造成“非粮化”的原因

2018年-2020年,我区集中开展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林和生态林的建设是造成农田“非粮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其中荫城镇784.99亩“非粮化"农田为经济林;郝家庄镇892.81亩“非粮化”农田一部分为生态林,一部分为种植樱桃、梨为主的经济林;韩店街道200亩“非粮化”农田为生态林;苏店镇637.5亩“非粮化”农田为经济林和生态林;北呈乡150亩“非粮化”农田为榛子林。

3.“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

2023 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我区3个“非粮化”问题,柳庄村生态林、荆圪道连栋大棚、宋小亮经济林非粮化问题,现已全部整改。

市农业农村局移交我区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图斑100个,已整改100个。(100个图斑中,其中66个为农村道路,31个为设施农用地,3个为其他园地)。通过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努力,100个图斑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问题

1.我区山区乡镇耕地条件差,道路交通不便、土地零星分散、无水利条件,加上野生动物的破坏,农作物收成低是造成撂荒的主要原因。

2.种植效益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种地劳动力减少也是造成撂荒耕地的原因之一。

3.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差,思想上不重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耕地管理。农民作为耕地承包人,要自觉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强对承包地的经营管理。村集体要加强对撂荒耕地的统一管理,可以将本领域内的撂荒耕地统一流转或托管给农业经营主体耕作,有效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落实。

2.加大政策引导。对于调产种植成经济林、生态林的,要加大惠农资金引导作用,在保障种植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其逐步退出。

3.加大耕地保护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让农民深刻理解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农时农事开展培训,提升农民保护耕地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田长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区、乡、村三级监管职责。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实时监测耕地变化。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严格执法,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惩不贷。定期考核,确保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5.科学有序引导退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的红线。加强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对于违规占用耕地种植非粮作物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生态林、经济林,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逐步引导其向适宜种植的区域转移。

尽管我区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后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耕地保护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耕地保护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乡级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在能改尽改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升级。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开展“非粮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非粮化”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