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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33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17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4-10-17 |
郝晓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让“资本进村”切实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合理用药的内容,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判,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审批、提升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度,此项职能已于2020年1月1日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市场主体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
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宣传融资政策等,驾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金融部门的桥梁,配合好金融部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