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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09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9-11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9-11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王志龙等8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北呈乡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经我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明确规定2014年以后开采形成的沉陷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煤炭企业为治理和投资责任主体,其恢复治理工程由企业组织实施。北呈乡采煤沉陷区开采煤矿不仅有上党区的煤矿,还涉及长子县华晟荣煤矿,建议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协调长子县政府解决。

二、山西省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17年)中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职责主要负责采煤沉陷区的划定,对造成采煤沉陷区灾害的采矿权主体是否存在进行认定;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按照建设用地的供应与调配,及时提供建设用地;负责居民搬迁后的土地复垦等工作。建议北呈乡政府与国土资源局协调进行治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沉陷区治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