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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9969
发文字号长上政任免字〔2025〕10号 发文时间2025-10-24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0-24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人民政府20251024日第8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栋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志为区人民政府招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辉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

栋同志区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韩韶琴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超同志韩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利军同志区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