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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7328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任免字〔2025〕5号 | 发文时间:2025-06-3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鲍瑞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6-30 |
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人民政府2025年6月30日第7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鲍瑞峰同志为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剑同志为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景江峰同志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