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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209 | |
发文字号:长上政任免字〔2024〕4号 | 发文时间:2024-08-2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江月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21 |
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21日第6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江月同志为区政府金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旭松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兵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