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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203 | |
发文字号:长上政任免字〔2024〕2号 | 发文时间:2024-04-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董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4-19 |
上党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19日第5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董 彬同志为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
李庆文同志为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
王振红同志为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
刘建清同志为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
郭俊听同志为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
免去:
马亮兵同志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洋同志区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原任区医疗集团总院副院长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履行免职手续。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