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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969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2-3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陶清河、北宋、东庄3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20-12-31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晋河办〔2018〕4号文《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河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完成了陶清河、北宋、东庄共三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就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原则
(一)水库运行区按照现阶段工程占地情况、管理运行需求,划定运行区管理范围。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已征地范围或现状有占地范围划界;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不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的划界规定。
(二)水库工程区按照保障工程安全、方便运行管理和保护水源的原则,依据山西省河长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参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管理范围用地指标中型水库的下限值考虑,即“上游为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下游为从坝脚线向下游100m,左右岸为从坝段外延100m,溢洪道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
(三)水库库区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回水淹没范围,并且考虑岸坡塌岸稳定计算边界范围后,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
二、划界标准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包括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区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由工程区管理范围的大坝下游边界线、两岸管理范围端线与库区管理范围边界线连成的闭合范围组成。
三、划界成果
(一)陶清河水库
运行区管理范围划界:陶清河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包括陶清河水库管理房周边范围。运行区现状占地面积为运行区管理范围面积。陶清河水库管理房位于大坝右岸坝边,是水库管理人员的主要办公、生活区域。经勘测,该区域占地面积2147m2,本次划界管理范围2147m2。陶清河水库为中型水库,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划》(SL106-2017)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办【20104】307号)中相关规定,中型水库1000万m3<水库库容<10000万m3,运行区管理面积范围为2025m2-6345m2,陶清河水库运行区占地面积2147m2,基本满足相关运行管理规定。
工程区管理范围划界:陶清河水库工程区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洞。
1、大坝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型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50-20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100-250m。本次划界按上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上游150m,下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下游20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15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大坝管理范围划界面积335602m2。
2、溢洪道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溢洪道工程由工程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50-200m,消力池以下100-300m。北宋水库为小型水库,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20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溢洪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85194m2。
3、输水洞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或开挖线边线向外30-50m。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3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输水洞管理范围划界面积20703m2。
库区管理范围划界:库区管理范围分别按20年一遇洪水回水及5年一遇洪水回水对比分析了淹没范围,5年一遇洪水回水库区淹没范围面积为2661420 m2(3992亩)小于水库原征地面积4769.9亩。故本次划界按20年一遇洪水回水线并在局部适当修正后面积3247971 m2(4872亩)确定。
(二)北宋水库
运行区管理范围划界:北宋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北宋水库管理房周边范围。水库管理房位于大坝左岸坝边,是水库管理人员的主要办公、生活区域。经勘测,该区域占地面积1034m2,本次划界管理范围1034m2。北宋水库为小型水库,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划》(SL 106-2017)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办【20104】307号)中相关规定,小型水库100万m3<水库库容<1000万m3,运行区管理面积范围为540m2-2820m2,北宋水库运行区占地面积1034m2,满足相关运行管理规定。
工程区管理范围划界: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洞。
1、大坝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型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50-20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100-250m。北宋水库为小型水库,本次划界按上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上游80m,下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下游10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8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大坝管理范围划界面积137652m2。
2、溢洪道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溢洪道工程由工程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50-200m,消力池以下100-300m。北宋水库为小型水库,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50m,因北宋水库现状未设置消力池,本次以溢洪道开挖线为边界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溢洪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60506m2。
3、输水洞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或开挖线边线向外30-50m。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3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输水洞管理范围划界面积1455m2。
库区管理范围划界:本次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原征用线范围,对岸坡进行稳定计算,考虑岸坡塌岸影响范围后与淹没线范围比较,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划界面积307965m2。
(三)东庄水库
运行区管理范围划界:包括水库管理房周边范围。东庄水库管理房位于大坝左岸坝边,是水库管理人员的主要办公、生活区域。经勘测,该区域占地面积5021m2,本次划界管理范围5021m2。东庄水库为小型水库,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划》(SL106-2017),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办【20104】307号)中相关规定,小型水库100万m3<水库库容<1000万m3,运行区管理面积范围为540m2-2820m2,东庄水库运行区占地面积5021m2,满足相关运行管理规定。
工程区管理范围划界:包括大坝、溢洪道及放水洞。
1、大坝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型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150m,下游从坝脚线向下游150-20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100-250m。东庄水库为小型水库,本次划界按上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上游100m,下游控制边界为坝脚线最远处向下游150m,左右岸从坝端外延10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大坝管理范围划界面积135297m2。
2、溢洪道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溢洪道工程由工程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线向外50-200m,消力池以下100-300m。东庄水库为小型水库,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为边界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溢洪道管理范围划界面积24461m2。
3、放水洞
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其他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或开挖线边线向外30-50m。本次划界按工程两侧外轮廓线向外30m划定工程区管理范围。输水洞管理范围划界面积11191m2。
库区管理范围划界:本次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原征用线范围,对岸坡进行稳定计算,考虑岸坡塌岸影响范围后与淹没线范围比较,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划界面积170826m2。
四、管理和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大坝安全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河道、水库及其附属设施。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以及在输水渠道上开缺、阻水、挖洞;
2、倾倒和堆放土、石、矿渣、垃圾等;
3、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五、其他
水库划界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水库主管机关负责完成界桩设置。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送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08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