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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29786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19〕79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 |
各乡镇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带动,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推动整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本实现全域秸秆全量化利用。
二、工作目标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要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1%以上。开展秸秆半耕半覆盖还田和机械粉碎还田,提升耕地质量;鼓励饲料化优先利用本地秸秆;保障生物质能供热秸秆用量,建设好3个秸秆收储运站点,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长效、稳定的生物质能供热运行机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运营新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严禁焚烧。根据秸秆品种、地块地形及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全域秸秆严禁焚烧,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依法打击。
(二)多元利用,保障供热。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突出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支持鼓励饲料化利用本地秸秆,保障生物质供热秸秆用量。
(三)政策引导,乡镇协调。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由于今年秸秆资源量大幅减少,各乡镇要协调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保障秸秆全量化利用。
(四)科技推动,强化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和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四、基本情况
(一)区情概况
长治市上党区位于上党盆地南缘,面积483平方公里,耕地41万亩,辖6镇5乡2区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35万,人口密度704人/平方公里。上党区东部与南部均系山地高原,占全区面积三分之二左右,原面平整,海拔均在1200米以上,以老雄山为最高,海拔1419米。西北部为平川,是主要农作区,上党区内现有耕地36.56万亩,主要农作物以小麦、谷子、玉米、薯类和豆类为主。区内煤炭资源丰富,煤田面积达242平方公里,储量34亿吨以上,素有“煤乡”之称。太焦铁路和太原至大口干线公路穿越西部,中部有长治至陵川、长治至晋城二级公路和长治至晋城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交通比较发达。上党区气候属寒温半干燥区,年均气温9℃,一月零下6.2℃,七月22.9℃,年降雨量411毫米,霜冻期十月上旬至次年四月中旬,无霜期160天。上党区水源较缺,主要河流浊漳河的支流陶清河和荫城河遍布南部山地,出平川后沿西界北流入漳泽水库。上党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着“炎帝故里”、“煤乡铁府”、“城隍之都”之称。上党区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书法之乡”、“中国曲艺之乡”等荣誉称号。
(二)经济概况
2018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5.2亿元,增速9.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3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3.2亿元,增速2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2241元,增速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426元,增速8.8%,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稳中有进、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秸秆资源量与利用现状
2018年,全区产生秸秆农作物(玉米、小麦、薯类、大豆、谷子、高粱、其它秋杂谷物、秋杂豆等)有252705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233745亩,小麦种植面积2623.5亩,薯类种植面积3402亩,大豆种植面积2565亩,谷子种植面积7176亩,其它3193.5亩。秸秆理论资源量193046.29吨,可收集资源量163634.79吨。
1.秸秆资源量
全区秸秆资源量193046.29吨,其中玉米秸秆188048.58吨,占秸秆资源量的97.41%;小麦秸秆1529.34吨,占秸秆资源量的0.79%;薯类秸秆725.42吨,占秸秆资源量的0.38%;大豆秸秆634.44吨,占秸秆资源量的0.33%;谷子秸秆1533.23吨,占秸秆资源量的0.79%;其它秸秆575.28吨,占秸秆资源量的0.30%。
2018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统计表
秸秆种类 |
理论资源量 (吨) |
可收集资源量(吨) | |
实物量(吨) |
占总实物量(%) | ||
玉米 |
188048.58 |
159841.29 |
97.68 |
小麦 |
1529.34 |
1116.42 |
0.68 |
薯类 |
725.42 |
529.56 |
0.32 |
大豆 |
634.44 |
355.28 |
0.22 |
谷子 |
1533.23 |
1303.25 |
0.80 |
其它 |
575.28 |
488.99 |
0.30 |
合计 |
193046.29 |
163634.79 |
100 |
从种植结构和秸秆分布区域看,小麦秸秆主要分布在北部郝家庄、苏店等平川乡镇,玉米、薯类秸秆全区分布,谷子秸秆在东部和南部山区乡镇分布较多。从秸秆种类看,玉米秸秆所占比例最大,约占全区秸秆资源总量的97.41%。
2.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2017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8%。2018年,我区加强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做好秸秆半覆盖还田,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的同时,试点推广“生物质能供热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用于清洁供暖工作,2018年供暖季消耗本地秸秆9668.45吨。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06%。
2018全区秸秆主要利用途径消耗统计表
秸秆 种类 |
“五化”利用量(吨) |
直接还田量(吨) |
秸秆利用量(吨) |
综合利用率(%) | ||||
肥料化 |
饲料 化 |
燃料 化 |
基料化 |
原料化 | ||||
玉米 |
0 |
11820.93 |
9668.45 |
0 |
0 |
123088.97 |
144578.35 |
90.45 |
小麦 |
0 |
0 |
0 |
0 |
0 |
1106.42 |
1106.42 |
99.10 |
马铃薯 |
0 |
0 |
0 |
0 |
0 |
457.35 |
457.35 |
98.74 |
甘薯 |
0 |
0 |
0 |
0 |
0 |
59.95 |
59.95 |
90.32 |
大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它 |
0 |
3 |
0 |
0 |
0 |
1158.01 |
1161.01 |
64.78 |
合计 |
0 |
11823.93 |
9668.45 |
0 |
0 |
125870.70 |
147363.08 |
90.06 |
注:表中“五化”利用均指离田利用。2018年饲料化外购1000吨,燃料化外购3960.89吨。 |
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有肥料化(直接还田)、燃料化、饲料化,2018年全区有效利用秸秆152323.97吨。利用本地秸秆147363.08吨,其中,直接还田125870.70吨,占比85.42%;燃料化利用秸秆9668.45,吨占比6.56%;饲料化利用秸秆11823.93吨,占比8.02%。
从利用种类来看,玉米、小麦、薯类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谷子、秋杂粮等秸秆综合利用率64.78%,大豆等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3.生物质供暖工程利用秸秆情况
2018年生物质供暖工程共建设5个生物质供热站点,为7个村已接通供热管网的2977户农户提供生物质供热。2018年利用本地秸秆9668.45吨,外购稻草3960.89吨,玉米芯365.92吨。
2018年各供热站点利用秸秆统计表
供热站 名称 |
利用本地区秸秆 |
外购秸秆 | ||
收集秸秆数量(捆) |
折合重量(吨) |
稻草(吨) |
玉米芯(吨) | |
李坊站 |
237768 |
3090.98 |
2093.49 |
0 |
北宋壁站 |
200569 |
2607.40 |
290.62 |
20.1 |
东和站 |
56634 |
736.24 |
92.1 |
0 |
柳林站 |
80721 |
1049.37 |
0 |
0 |
南呈站 |
168035 |
2184.46 |
1484.68 |
345.82 |
小计 |
743727 |
9668.45 |
3960.89 |
365.92 |
合计 |
13995.26吨 | |||
注:打捆重量因干湿程度、密度不同,每捆在10-15公斤左右。折合重量按每捆13公斤计算。 |
2018年生物质供热共消耗秸秆13995.26吨,部分站点供热时长未满4个月,秸秆用量还有很大缺口。
(四)2019年秸秆资源量情况分析
2019年全区秸秆资源总量大幅减少,据有关调查数据对秸秆资源占比最大的玉米秸秆统计分析,全区玉米秸秆高度在0.8米以下的占30%左右,秸秆高度在0.8米-1.5米的占40%左右,秸秆高度在1.5米以上的占30%,概算2019年秸秆资源量比正常年份减少在六成左右。
五、实施内容
2019年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区域包括全区所有乡镇。根据秸秆品种、地块地形及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秸秆利用方式,主要以覆盖还田、机械还田、收储离田利用等为主。鼓励全区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优先饲料化利用本地秸秆。
(一)秸秆直接还田
1.机械粉碎还田。技术路线:
收获后→秸秆粉碎→机械秸秆全量还田→春季整地播种。
实施区域:全区范围不适宜机械收储的地块。
实施面积:32500亩。
实施作业主体:由各乡镇组织社会化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农机户等实施。
各乡镇机械粉碎还田面积计划分配表
乡镇 |
面积(亩) |
乡镇 |
面积(亩) |
乡镇 |
面积(亩) |
乡镇 |
面积(亩) |
贾掌镇 |
3500 |
西火镇 |
3500 |
郝家庄乡 |
2000 |
北呈乡 |
2000 |
西池乡 |
3500 |
东和乡 |
3500 |
信义服务中心 |
500 |
韩店镇 |
2000 |
荫城镇 |
4500 |
八义镇 |
3500 |
苏店镇 |
2000 |
南宋乡 |
2000 |
合计 |
32500亩 |
2.沿山隔离带机械粉碎还田。技术路线:
沿山种植农作物收获后→秸秆粉碎→机械秸秆全量还田
实施区域:全区沿山50米内种植区域。
实施面积:30000亩。
实施作业主体: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
3.秸秆半耕半覆盖。技术路线:
秋季,玉米立秆收获后,一边割秆,一边硬茬顺行覆盖,盖67厘米,空67厘米,也可以盖60厘米,空73厘米。下一排根要覆压上一排稍,在秸秆交接处和每隔一米左右的秸秆上要适量压土。第二年春天,在未盖秸秆的空行内耕作、施肥,使用单行或双行精量播种机在空行内靠秸秆两边耕种两行玉米,玉米生长期间在未盖秸秆的空行内中耕、追肥、培土,待玉米收获后,继续在第一年未盖秸秆的空行内覆盖秸秆。
实施区域:全区范围不适宜机械收储和机械还田的地块。主要在东部和南部乡镇:贾掌镇、西池乡、荫城镇、西火镇、南宋乡、八义镇等。
实施面积:27500亩。
实施作业主体:种植农户。
(二)秸秆离田加工利用
秸秆离田加工利用主要有燃料化利用的生物质清洁供暖秸秆的收储运、饲料化秸秆利用和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秸秆食用菌种植等。
1.生物质清洁供暖秸秆收储运,采用“秸秆换服务”机制。技术路线:收获后→田间秸秆打捆→运输→耕茬还田。耕茬还田:机械打捆→留茬→机械耕翻→镇压保墒。
实施区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收储秸秆,按照北宋壁村供热站、东和村供热站和南呈村供热站3个供热站点分布,实行划片收储。北宋壁村秸秆供热站收储范围:贾掌镇、西池乡、荫城镇长陵路东侧、西火镇、振兴旅游区;东和村秸秆供热站收储范围:东和乡、八义镇;南呈村秸秆供热站收储范围:郝家庄乡、信义服务中心、苏店镇、北呈乡、韩店镇、南宋乡、荫城镇长陵路西侧。
2019年生物质供热秸秆计划收储面积表
供热站名称 |
划片收储范围 |
负责收储主体 |
计划收储面积(亩) |
北宋壁站 |
西池乡、贾掌镇、荫城镇长陵公路东侧、西火镇、振兴旅游区 |
北宋壁村 |
50000 |
东和站 |
东和乡、八义镇 |
崔家山和东和村 |
25000 |
南呈站 |
北呈乡、郝家庄乡、信义服务中心、苏店镇、韩店镇、南宋乡、荫城镇长陵公路西侧 |
南呈村 |
75000 |
合计 |
150000亩 |
2.秸秆直接饲用。鼓励、支持全区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收储使用秸秆用作饲料,按照秸秆收储利用量给予适当离田利用补助。
实施区域:包括全区所有乡镇。
实施面积:9000亩
3.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秸秆食用菌种植等秸秆离田加工利
用,按照秸秆收储利用量给予适当离田利用补助。
实施区域:包括全区所有乡镇。主要在贾掌、苏店等乡镇。
实施面积:3000亩
(三)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依托生物质能供热工程3个供热站点:北宋壁站、东和站、南呈站,建设3个秸秆收储运中心。配备秸秆收储运设备,按实际需求补助秸秆打捆机、终端监测设备等。对3个收储运站点收储占地、安全防火看护等费用进行补助。
2019年各供热站点需购置设备明细表
供热站 名称 |
运 营 主 体 |
现有秸秆打捆机 (台) |
需购置设备 | |
秸秆打捆机(台) |
终端监测设备(台) | |||
北宋壁站 |
北宋壁村 |
5 |
3 |
8 |
东和站 |
东和村和崔家山 |
3 |
2 |
5 |
南呈站 |
南呈村 |
8 |
5 |
13 |
其它 |
|
|
|
4 |
合计 |
|
16 |
10 |
30 |
备注:秸秆打捆机拟购置湖北星光方草捆打捆机,型号9YFQ-1950D/9YFQ-2210D、山东雷沃秸秆方捆压捆机,型号9YFS-2.2。其它中终端监测设备用于机械还田作业。 |
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经纪人等参与秸秆收储运,按各供热站点收储需要购置秸秆打捆机,对新购置秸秆打捆机实施叠加补贴政策,即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叠加补贴,累加最高不超过购机总额的80%。
(四)生物质供热工程建设
对已建的北宋壁村供热站、东和村供热站和南呈村供热站3个生物质能供热站点,进行环保提标改造。由山西易通环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实施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包括:1.生物质能供热站除尘装置改造;2.生物质能供热站脱硝装置改造;3.生物质能供热站烟气系统改造。改造后的效果由原来的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30mg/m3、200mg/m3、200mg/m3降低为环保最新要求排放指标。
(五)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培训
采取邀请专家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场示范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组织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基层专业化水平。
六、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84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的原则对秸秆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设施设备费用、收储运站(点)费用、田间作业费用、离田加工利用费用、终端监测设备费用、示范观摩现场会以及人员参加培训等费用(资金分配详见附件2)。
(一)支持对象
参与2019年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经纪人等。
(二)补贴标准
1.农作物秸秆(包括玉米、谷子、薯类、豆类、其它谷物等)机械粉碎还田,按20元/亩的标准补助农机作业者。补助面积3.25万亩,合计65万元。
2.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牛羊等动物饲料、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其他产品等方面,利用本区农作物秸秆用量在50亩以上的,按10元/亩的标准补助。补助面积1.2万亩,合计12万元。
3.生物质清洁供暖秸秆收储运,补助标准按每亩40元/亩。补助面积15万亩,合计600万元。
4.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购置终端监测设备30台,每台补助0.22万元,合计6.6万元。
5.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3个收储运站点费用补助,包括储存占地、防火安全看护等,每个站点补助2.8万元,合计8.4万元。
6.生物质供暖工程供热站环保设施等升级改造,对环保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按每个站点补助30万元,3个站点合计90万元。
7.专家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场示范观摩交流会等及技术指导服务等费用2万元。
(三)补贴发放
补助资金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登记备案。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经纪人等实施作业主体需到作业地块所在乡镇登记,填报《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附件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非个人的提供该农业经营主体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经乡镇核查无误,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组织作业。实施作业主体登记备案后,要严格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和乡镇工作任务安排,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认真填写《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4)和《上党区 乡(镇、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明细表》(附件5)等验收相关佐证材料。
3.组织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组组织验收,验收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验收和随机抽样调查,填写《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验收表》(附件6)。
4.资金兑付。验收后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合格的总面积确定补贴金额,填写《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7),拨付资金。
5.秸秆打捆作业面积以终端监测设备数据为依据。
6.新购置终端监测设备,需提供购机发票。
7.环保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应提供工程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监测排放达标合格证明等材料。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秸秆还田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有利于土壤蓄水保墒,增加农作物产量。据测算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每亩可节约化肥成本2元,全区可减少化肥费用50万元; 增加农作物产量约10%,每亩按10元计算,全区可增加250万元;秸秆供热替代煤炭,2019年秸秆供热4个村1800户,每户按消耗3吨标准煤,可节约煤炭5400吨。每吨煤炭按700元计算,取暖费按每月每平方2.55元,供热4个月计算,户均节省1000余元,4个村共节支180万元。秸秆收储运工作也为农民增加了收入。
(三)社会效益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农作物秸秆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也使农民从中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此外秸秆综合利用也加快了各类基础设施的完善,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实现了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后续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生态效益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抑制秸秆资源的焚烧和废弃,同时可提供清洁的替代能源,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秸秆还田可以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可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八、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我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交通、林业、农机、畜牧、农经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研究处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政策公开
采取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资金、土地、税收、科技、交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入户宣讲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调动企业、农民经纪人和养殖场(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
(三)资金监管
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转化使用、产品销售工作记录台账,切实将补有所据落到实处。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加大政府资金配套,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保障项目资金投入,确保完成试点工作目标。
(四)培训指导
以现场会、培训班和技术讲座等形式,推广成熟实用、易于操作、效益明显的利用技术,引导农民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营造鼓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站室及畜牧农机等部门为依托,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对秸秆综合利用负责技术指导,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五)绩效管理
根据省级绩效考核内容完善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绩效考核机制,重点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项成效落实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有利于推动项目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进度报告
各乡镇政府是本地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对所辖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秸秆禁烧负总责,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主体,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在项目实施期间,每月13日、28日前将《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8)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上报省、市管理部门。
联系人:连东风 联系电话:8086393
附件:1.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组成
员名单
2.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分配
计划表
3.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
4.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表
5.上党区 乡(镇、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明细表
6.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验收表
7.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表
8.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进展
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组织实施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特成立2019年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区财政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区农机中心主任、区畜牧中心主任、区农经中心主任、各乡镇(区)乡镇长(主任)。
领导组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文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作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推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监督中央资金的使用,保障地方的配套资金;生态环保部门对秸秆焚烧工作开展督查,监测生物质供热站点排放达标情况;交通部门保障秸秆运输通畅;农机部门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畜牧部门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各乡镇区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对所辖区域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但任,成员由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日常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数据统计、补贴验收、项目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开展模式总结等。
附件2
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计划实施项目 |
补助标准 |
计划补助数量 |
合计补助金额 |
备注 | |
一、秸秆利用项目设施设备费用 |
1.生物质供热锅炉环保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补助 |
30万元/站点 |
3个站点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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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
2.购置终端监测设备补助 |
0.22万元/台 |
30台 |
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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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储运站点费用补助(储存占地、防火安全等) |
2.8万元/站点 |
3个站点 |
8.4万元 |
| |
三、秸秆离田利用 |
4.燃料化秸秆收储运补助 |
40元/亩 |
15万亩 |
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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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饲料化秸秆利用等补助 |
10元/亩 |
1.2万亩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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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秸秆直接还田 |
6.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补助 |
20元/亩 |
3.25万亩 |
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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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秸秆利用工作培训、观摩及技术指导等 |
7.专家及技术指导、举办培训班、现场示范观摩会、人员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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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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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784万元 |
附件3
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
年 月 日
实
施
作
业
主
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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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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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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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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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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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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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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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内
容 |
燃料化收储运□ 饲料化利用□ 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其它离田利用□ |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
意 见 |
农技站负责人: 分管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需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号。
附件4
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表
实施作业主体(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序号 |
作业机械出厂编号 |
作业机手姓名 |
作业内容 |
作业量(亩) |
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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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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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上党区 乡(镇、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明细表
实施作业主体(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序号 |
农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实际完成作业量(亩) |
农户 签字 | |||||
玉米 |
谷子 |
豆类 |
薯类 |
其它 谷物 |
地块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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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所在村负责人 地块所在乡(镇、区)农技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地块所在乡(镇、区)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6
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验收表
实施作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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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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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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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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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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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作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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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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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签字 |
年 月 日 |
附件7
上党区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表
实施作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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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农机专业服务企业 □ 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村经纪人 □ |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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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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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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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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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作业内 容及作业量 |
作业内容 |
作业量(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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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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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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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上党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乡镇(盖章):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农作物品种 |
全量还田面积 |
生物质供热 |
用作饲料 |
用作其它 |
存在困难及建议 | ||||
覆盖还田(亩) |
机械粉碎还田(亩) |
已打捆面积(亩) |
已耕地面积(亩) |
已收储面积(亩) |
已耕地面积(亩) |
已收储面积(亩) |
已耕地面积(亩) | ||
玉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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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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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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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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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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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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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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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项目实施期间,各乡镇每月13日、28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