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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074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3〕1号 | 发文时间:2023-03-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19 |
解读: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党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
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实现工矿商贸行业较大以上零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涉险事件、亿元GDP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六个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全面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领会党中央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专题研究,明确具体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找准具体抓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全面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好转。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6996”制度措施,扣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链条
(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长治市上党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区安委办实体化运行。乡镇(区、街道)党委(党工委)每季度、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重大问题。乡镇(区、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每半月至少深入一线或企业一次,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项制度措施”(安全生产事故反思、警示教育、安全承诺、倒排、约谈、奖励举报)和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九条铁规”(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进行安全追责问责、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奖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查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长治市上党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以及监管部门依法编制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2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要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向各行业领域延伸;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项制度措施和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九条铁规”。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十必查”和“十查十到位”,积极采用“执法+专家”模式,注重发挥专家优势,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重点进行技术指导,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四)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制度,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煤矿领域全面实施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岗位职责“九化举措”(教育培训电子化、班前会议流程化、岗位身份透明化、入场资质审核化、岗位物件随身化、岗位手指口述化、过程监督身边化、岗位变化交底化、举报奖励直通化)和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预判管控“六项措施”(强化领导层驻企、驻矿制;强化跟班调度制;强化风险逐级逐日研判制;强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制;强化员工关爱制)的基础上,在其他行业领域企业积极推广。
(五)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岗位、向个人延伸。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 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确保一线工作人员明确安全任务、明晰安全风险、掌握安全技能、熟悉管控措施,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
三、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预判,全面提升隐患高质量整改
(六)加强源头管控。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七)超前风险预判。结合季节性和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行业领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对症制定源头防控措施。完善强化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季度预判、各部门月预判、基层单位周预判、班组场点日预判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八)落实隐患高质量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高质量整改提高机制,继续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五项制度”(即隐患排查日报告制度、隐患排查高质量整改制度、 隐患排查无缝对接制度、隐患排查专家参与制度、分级分类安全生产谈心谈话制度)和“一个不放心名单”台账管理,全面强化隐患高质量整改和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由企业按规定挂牌整改销号,不作为行政执法处罚依据,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生产建设的,依法严格处罚,按照规定程序挂牌督办,验收销号。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
(九)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精准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十)煤矿。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扎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实行顶板支护溯源管理。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隐蔽工作面、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瞒报事故和建设项目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牢安全保供理念,加大保供煤矿监督检查力度。
(十一)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体检。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十二)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开展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十四)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 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十五)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十六)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加强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区、乡村、城乡结合部、“多合一 ”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十七)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升,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 ”。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隐瞒作业点和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围绕防范边坡滑坡、地面运输、供电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开展排查整治。
(十八)其他行业。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基础建设,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22〕13号)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提档升级工程,进一步巩固基础、弥补短板、扩面提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建立常态化的全员隐患自查自纠机制、专业化的隐患分析溯源机制和科学化的系统缺陷愈合机制,全面落实人、机、环、管四要素,将基础建设每一项规定,每一项要求细化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真正把“一库、一册、一训、一试”的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机制落到实处。 监管部门重点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的检查督导,要将该项内容纳入执法检查清单,逢查必验,不健全的要督促整改完善,不落实、假落实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类功能区要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应急力量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3至5名人员,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培养发展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
(二十一)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采取差异化监管、浮动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奖惩措施,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动态考核,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生产煤矿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推进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
(二十二)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能力的建设。推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推广5G通信在煤矿的应用;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
(二十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完善乡村、社区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乡村、社区层面的应急和疏散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全面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鼓励本地媒体开办安全生产节目、栏目,开发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积极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体验馆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培育安全文化。
六、突出防范重点,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四)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在涉及灾害事故多区域、多部门、多单位联合防控方面,要一体健全完善应急部门牵头气象、水利、自然资源、能源等专业部门参加的灾害事故风险会商研判机制,进一步发挥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自然灾害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力量,做到前瞻化预判风险、集体化商判风险、科技化监测风险、精准化把握风险。同时全方位建立风险隐患高质量整治机制,切实增强防控风险、根治隐患的整体能力。
(二十五)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省、市、区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继续完善“人防+ 物防+技防”“五位一体”的森林防火体系。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 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做好联合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调洪抗旱作用,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强化防汛物资管理,全面提升预报预警和抢险避险能力。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 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推进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与评估工作,开展的地堑断裂带内部分二级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活动断层探测。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推进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推动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开展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多部门、 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现代应急管理体制。
七、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二十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各类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特别要针对性编制好巨灾大灾应急预案和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乡镇区(街道)要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各专项指挥部年内要开展1次实战化演练或桌面推演,区、乡两级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演练,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十八)加强救援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科学做好应急物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的智能排水机器人、高压排水管、倒灌堵漏装备、以水灭火装备等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推进乡镇(区、街道)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大乡镇(区、街道)基础应急物资储备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综合救援大队训练基地项目建设,4月份完成项目建设,年底投入使用。
(二十九)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救援力量建设,建立两支“一专多能”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煤矿)抢险救援工作,非煤矿山、危化品等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扎实推进乡村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优化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升救援力量专业水平。完善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
(三十)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到户到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抢险救援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快速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八、强化警示教育,严格督导巡查
(三十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事故反思制度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真正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不足,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三十二)不定期督导巡查。为推动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区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导巡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执法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巡查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