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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11007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函〔2022〕6号 | 发文时间:2022-02-25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执行2022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2-25 |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执行2022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请示》收悉。区政府原则同意执行2022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需轮换的区级储备500万斤小麦要在2022年度内按规定进行轮换。2022年度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要严格参照《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县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发〔2013〕21号)和《长治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长粮储基字〔2006〕16号)文件执行。储备粮轮换所需资金使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贷款利息和轮换保管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储备粮轮换规定范围内的正常轮换损失、轮换损耗及轮换差价由区财政负担。具体工作由你中心和财政局负责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