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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10776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2〕3号 | 发文时间:2022-01-12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1-12 |
解读:《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化部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文社图函〔2006〕138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批准区文旅局确定的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5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订保护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上党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x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