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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0754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2〕2号 发文时间2022-01-12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1-12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长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保护办法》的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复审,最终确定33名同志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上党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