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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4471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1〕22号 | 发文时间:2021-07-20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上党区乡镇(街道) 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7-20 |
各乡镇、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9〕219号)和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长编办发〔2019〕118号)、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长上政发〔2021〕11号),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长治市上党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清单基本情况
乡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共37项,其中扶贫脱贫1项、热点及其他31项、社会保障3项、文化体育2项。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韩店街道办要严格执行公共服务清单,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部门(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