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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4470 |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发〔2021〕42号 | 发文时间:2021-12-28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等11宗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28 |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等11宗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韩店街道办,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为维护我区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等11宗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请各相关乡镇、韩店街道办牵头,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协同配合,确保查处没收工作落实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