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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上政函〔2021〕63号 发文时间2021-11-10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资金的函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11-10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资金的函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前期持续降水影响,我区各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为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遵循自愿搬迁原则,我区对受地质灾害影响、急需搬迁的农户进行了调查。经乡镇上报、梳理汇总,我区拟上报14户,列入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计划,该14户均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内,且未使用灾后恢复重建各类资金。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工作方案》(晋自然资发〔2020〕37号)搬迁资金承担比例,需省级配套资金84.5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3.8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3.824万元,将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统计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