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函〔2021〕63号 | 发文时间:2021-11-10 |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资金的函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1-10 |
受前期持续降水影响,我区各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险情,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为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遵循自愿搬迁原则,我区对受地质灾害影响、急需搬迁的农户进行了调查。经乡镇上报、梳理汇总,我区拟上报14户,列入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计划,该14户均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内,且未使用灾后恢复重建各类资金。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工作方案》(晋自然资发〔2020〕37号)搬迁资金承担比例,需省级配套资金84.5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3.8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3.824万元,将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2022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统计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