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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6039
发文字号长上政函〔2021〕49号 发文时间2021-08-23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度城镇集中供暖用煤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8-23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度城镇集中供暖用煤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保证全区城镇居民冬季取暖,推进民生建设,维护全区社会正常秩序,现就今冬明春各煤炭企业平价(每吨300元)供煤和供热企业用煤指标通知如下:

  今冬我区集中供热面积约为1000万平方米,供热用煤暂按29.3万吨考虑。为避免冬季用煤高峰,我区拟尽早拉运储备冬季供热用煤29.3万吨。同时为保障供暖效果,各煤炭企业要提供优质原煤,所供原煤由长治县上党城投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储备并结算。

  附件:各煤炭企业供应指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