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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6-07259 | |
| 发文字号:长县政发〔2016〕41号 | 发文时间:2016-09-27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煤炭 | 发布日期:2016-09-27 |
长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煤矿安全生产
挂牌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细则》(晋政办发〔2012〕3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发〔2012〕54号)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予以公示。
附件:县政府领导挂牌煤矿一览表
长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