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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2-1067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2-03-31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的请示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2-03-31 |
长县政发〔2012〕20号
长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的请示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打造药品安全环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晋食药监市〔2011〕143号)精神,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拟申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妥否,请批示。
附:长治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申报材料。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安全示范 请示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