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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1-0638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1-10-31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治县辛呈糠醛厂进行关停的决定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1-10-31 |
长县政发〔2011〕51号
长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长治县辛呈糠醛厂进行关停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长治县辛呈糠醛厂由于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环保设施陈旧,污染物不能够达标排放。根据有关要求,环保部门于2011年1月已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改文书,限期3月底前整改完毕,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但至今未能整改。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该企业进行关停,主要设施在2011年9月底前永久拆除,关停后电力、工商等部门及时对其进行断电、吊销营业执照。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