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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486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5〕3号 | 发文时间:2025-04-27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7 |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长治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24年底,全区共排查入库地质灾害隐患点141处,涉及11个乡镇(街道、区),74个行政村。按类型分:崩塌91处、滑坡27处,地面塌陷23处。受威胁人口3655人、财产24006.72万元。2024年我区未发生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2025年预测情况为: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区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类型分别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1处、中型6处、小型134处。按乡镇分布:韩店街道办8处、荫城镇19处、苏店镇15处、西火镇16处、八义镇18处、郝家庄镇12处、南宋镇17处、北呈乡5处、东和乡11处、西池乡18处、振兴新区2处。
(二)全区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全区降水量为580~600毫米,与常年平均值相比:全区偏多1成;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5℃。
预计:1—2月全区降水量为25.0~27.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多2~3成。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季节内气温冷暖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
春季降水(3—5月):全区为80.0~99.0毫米,与常年相比全区偏多1成。春季平均气温:全区偏高0.5~1℃。季节内沙尘天气总体偏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终霜冻日期较常年偏早,春季中后期可能出现短时低温雨雪或倒春寒天气。
夏季降水(6—8月):全区为390.0~410.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多2~4成。夏季平均气温:全区偏高1~2℃。季节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高温天气偏多,盛夏期间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
秋季降水(9—11月):全区为71.0~83.0毫米,与常年相比全区偏少3成左右。秋季平均气温:全区偏高1~2℃。初霜冻出现日期大部地区较常年偏晚。
12月全区降水量为3.0~6.0毫米,与常年相比基本持平略偏多;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5~1℃。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
我区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其与降雨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矿业开采、公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及滑坡次生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为3-4月冻融期及6-9月汛期,尤其是7-8月(“七下八上”)主汛期极端天气诱发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预测2025年汛期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和洪涝等情况。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各乡镇(街道、区)要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提高日常防范认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重要地质灾害点
全区今年自然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7处,灾害监测责任单位为灾害点所在村民委员会。
1.地质灾害现状
韩店街道办韩川村崩塌,八义镇官道崩塌,郝家庄镇白家沟村崩塌,东和乡屈家山、宋家山滑坡,南宋镇北苍和村滑坡,八义镇龙山村滑坡。
2.预防措施
(1)对受影响的住户实施治理搬迁。
(2)由区乡村组成三级监测网络,对紧邻住户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3)冻融期、雨季应加密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搬迁撤离。
三、采煤沉陷区地灾隐患
因采煤造成地面塌陷点17处,采空地面塌陷主要位于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煤矿、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等采空区,涉及北呈乡六家村、北岭头村、朔村、北和村、西坡村,韩店街道办柳林村、柳林庄村、鲍村,郝家庄镇安城村、上郝村、小宋村、西下郝村、东下郝村,苏店镇王董村、冯村、司马村、原家庄村。塌陷区域存在积水,易发生安全事故,监测及治理责任单位为致灾单位。
(一)采矿造成地面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苏店镇王董村、冯村、司马村、原家庄村,韩店街道办鲍村等村庄。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煤矿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郝家庄镇安城村、上郝村、小宋村、西下郝村、东下郝村等村庄。山西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北呈乡六家村、北和村、西坡村,韩店街道办柳林村、柳林庄村等村庄。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采煤造成地面塌陷涉及村有北呈乡六家村西、北岭头村等村庄。地面塌陷积水造成农田被淹,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对周边公路等造成不同程度损坏。
2.预防措施
对煤矿开采造成地面塌陷责任单位(矿山企业)要对积水区进行密切监测,在积水区周围设置隔离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修复道路和农田。
(二)种植养殖区所在采空区地面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地面塌陷随煤矿开采工艺的变化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各煤矿矿区均有发生,塌陷直接影响种植户、养殖户建筑水利林业畜牧等设施,造成损失较大,因损失赔偿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案件不断发生。
2.预防措施
(1)煤矿企业对矿区进行空间管制和规划编制、综合分析用地条件,并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2)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煤矿采煤区新建、扩建地面建筑物,在煤矿井田范围内,地面土地承包者改变土地用途或建设高价值农业设施的,应依法查询煤矿地下采掘动态并与采矿权人签定协议,明确约定因采矿损毁地面设施后的补偿事宜。
(3)煤矿企业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4)所在乡镇(街道、区)应组织村委加强对受损建筑物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撤离。
(三)输油输气管道采煤塌陷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塌陷发生在我区苏店镇、八义镇等乡镇,因进入旧采空区或压覆矿区后采煤塌陷造成输油输气管道损坏。
2.预防措施
(1)管道铺设单位应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尽量避开存在地质灾害区域,对已铺设好的输油输气管道由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铺设单位监测。
(2)因地质灾害管道发生泄漏后,区应急管理局和管道铺设单位应该及时处置,如威胁到单位或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进行疏散撤离。
(四)石料场、采砂场开采形成的危岩、高陡边坡
1.地质灾害现状
此类地质灾害为石料场、采砂场开采形成,存在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直接影响采区周边生产生活和人员安全。
2.预防措施
(1)监督各采矿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义务,特别在汛期,强化矿山企业监测、治理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高陡边坡要设置警示标志,对危岩体进行清创。
(3)对旧采坑进行生态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明确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应急、交通、住建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统筹针对性防治措施,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紧盯重要节点。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扎实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加强预警预报。自然资源、应急、气象、交通、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应用手机、电视、农村大喇叭、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突出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临灾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速报制度,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全面开展排查。冻融期、汛期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优势,进一步放宽排查范围,摸透情况,做细工作,压实责任,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坡要到顶、沟要到底,无死角、全覆盖,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
(五)持续推进“人”“技”结合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专家骨干和监测人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技术支撑、专业防范机制,加强气象、地震、交通、水利等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健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人防”+“技防”,建立完善新型高效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继续扩大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我区安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仪器23处,为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六)强化宣传培训演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10.13”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开展广泛防灾减灾宣传;组织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深入每个隐患点对威胁的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防灾减灾人员。组织一线监测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确保监测人员会监测、能预警、守纪律。组织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汛期前组织乡、村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各乡镇(街道、区)要组织辖区内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七)持续推进治理搬迁
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按照《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刘家山村滑坡地灾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完成东和乡刘家山村剩余搬迁户工作。
(八)强化主体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全面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区直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群众造成损失。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科普知识,增强社会群众防灾意识。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专业监测和预警报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灾害发生时要积极主动协同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承担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人员、车辆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区财政局负责自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费保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地质灾害检查,组织查处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段负责不同等级公路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治理,危险地段治理和警示牌设立。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联合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遇到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气候条件,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气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三级监控网络人员发布气象信息和避险信息。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治理,对堆积物及时清理,排除危险;对主要水库坝体加强监控。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监管,组织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教育局、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对校舍周边和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区工信局、区发改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等涉及种植、养殖、小型企业等的项目审批时,要引导项目法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定期开展项目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宣传、两卡发放、汛期检查等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特别是网格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组织相关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五、保证措施
(一)会商制度措施
地质灾害灾情会商主要采取会议、电话、简报、信息、工作会商等方法开展,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会商类型分为定期会商、临时会商、紧急会商等类型。
(二)技术保证措施
由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联合气象、地质灾害预警。
(三)经济保证措施
将地质灾害防治列入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比例安排一定数量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四)抢险救灾保障措施
1.设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负责人员、物资的撤离转移及灾后的重建工作等。
2.加强地质灾害检查、监测,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发现险情,采用高音喇叭或敲锣、击鼓、电话等形式及时报险。
3.各乡镇(街道、区)必须在汛前组织各隐患点开展一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习,并有计划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4.临时安置要求:在主汛期来临时,为了确保紧急避让群众安全,要完善紧急避让场所配套设施。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附件
长治市上党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局、区公路段、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区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区)分管副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