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06572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函〔2025〕5号 发文时间:2025-03-04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3-04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启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