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26461 | |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函〔2024〕10号 | 发文时间:2024-05-0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5-09 |
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的规定,经相关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筛选上报,研究确定了我区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第一批公示)名单,现予以公示。
各乡镇(街道、区)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执行治超工作规定,积极配合道路运输和治超管理部门的巡查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举报电话:区治超办0355—8202009
交通运输执法队上党大队0355—8087616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第一批公示)名单.xlsx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