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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292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3〕4号 发文时间2023-03-1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3-15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防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造成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争取主动。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响应、属地管理。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长治市上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党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应急防控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区政府成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

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上党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管局、邮政集团上党区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全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对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后,负责对外发布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防控情况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疫情发生、防控情况。

 2.2 办公室职责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是全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2.2.1具体负责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2.2.2组织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防控工作;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的发生情况,向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建议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提出对有关乡镇、街道实施检疫封锁的建议。

2.2.3应急响应后,按照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调配防控灾情所需的资金和农药、药械等应急物资。

2.2.4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防控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经市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媒体通报情况。

2.2.5总结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

 2.3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组建专家组和现场工作组;负责组织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对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及农作物有害生物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制订突发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技术方案;提出应急经费和防控物资使用建议;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组织实施植物检疫性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舆论。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有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区发改局: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预警与防控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管理,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建设项目。

市公安局上党分局:指导搞好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地的封锁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监测、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同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应急车辆的快速通行;及时向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入境车辆运输的植物及植物产品、苗木和种子情况,共同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传入。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管辖范围内林地中种植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气象服务;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与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地及周边地区气象变化实况资料和未来天气情况趋势预测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在病虫防治的关键时期,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确保防治用药对路有效。

邮政集团上党区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寄递企业在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向企业发布通告和预警,协调邮政企业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通过按时运送;负责督导寄递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和应急处置中的临时管制措施,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防止检疫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疫情扩散。

 2.4 应急处置组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及技术研判。按照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应急监测、病虫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体系

区农业农村局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发生、迁移、蔓延、扩散等实时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预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并做出预警报告。

同时要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监测预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利用4G虫情测报灯、高空测报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等检测设备,提高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趋势分析能力和预报准确率。

 3.2 灾害诊断与报告

各乡镇、街道和村、农户在发现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确认或诊断,并在2小时内将结果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应有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区级植保植检机构对无法确诊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要采集样本送市植保植检站确认。

3.3 预警级别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监测信息,按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研判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3个预警级别,红色为最高级别。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当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各乡镇、街道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向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防控处置,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至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并组织专家组对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或对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疫情进行风险性分析评估,确认后上报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4.2 分级响应

根据《长治市上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长治市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突发事件的应对需要,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

4.2.1 三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和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派员前往灾害发生地,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展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信息,视发生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或提供支援。

(2)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收集、汇总、核实资料,组织专家分析、研判、评估,划定防治区域,确定采取何种应急措施。

(3)紧急协调,调拨所需防控物资、设备、资金。

(4)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防治,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如发生农业外来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介质等植物产品,在运出之前,必须经过植物检疫。检疫合格的,发放植物检疫证书。对未获得植物检疫证书或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货物禁止外运。

(2)区域内有外调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夹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采取以检疫措施、农业措施、物理、生物、药剂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

(3)实施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每日向区应急防控指挥部上报监测信息。

4.2.2 二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和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要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展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

4.2.3 一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和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要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信息,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应急举措。

(2)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立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前往灾情发生地,了解前期处置情况,组织灾情应对。

(3)会商、分析和研判灾情形势,研究制度灾情处置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方案。

(4)专家对灾情应急处置提出对策建议。

(5)必要时报请市农业农村局支援。

4.2.4 响应终止

当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机构宣布响应终止:

(1)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经过防控,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控制。

(2)不再对农业生产构成威胁。

 4.3 安全防护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类型和特点,为现场处置人员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急人员严格遵守事发现场出入程序,听从指挥。区应急防控指挥部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危害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4.4 信息发布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将有关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危害、损失、控制等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发布。

5 后期处置

5.1 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的起因、应急防控行动开展情况、应急防控效应、灾害损失、责任、经验教训和生产恢复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总结,提出建议和意见,将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

5.2 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乡镇和单位要积极稳妥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好受灾区域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对在开展突发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工作中,造成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损失及劳务、物资征用等,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要及时组织评估,并报区政府给予补助,同时应做好现场清理和灾后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对从事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指定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应急响应启动后,及时向区应急防控指挥部上报灾情及防控情况。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传输要确保真实、可靠、迅速、安全。

6.2 应急队伍保障

要建立一批素质高、反应快的高效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专业化防治队伍,落实工作经费。

 6.3 经费保障

区政府要安排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处置专项经费和应急物资所需资金。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监测预警、植物检疫、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及防控所需经费应纳入区财政预算;应急响应时,财政部门要根据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区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督和审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6.4 物资保障

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制度,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充足。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6.5 技术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监测、预警、预报、检疫等应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制订相应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防控技术方案,为应急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7 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危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意识;要定期对专业化防治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责任和奖惩

对在应急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的改变或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1.1 农作物有害生物

指影响农作物及农业植物产品和农业种子、苗木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虫、草、鼠以及其它有害生物。

8.1.2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指对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物种、人类健康带来威胁的非本地生物,离开其原生地,经自然或人为传播到另一个环境,并在当地的自然或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健康的过程。

8.1.3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农业部或省级农业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农业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名录。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分级标准和响应

附件

长治市上党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灾害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1)县域内发生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恶性杂草等农   作物有害生物,面积达15 万亩以 上或在 5 个乡(镇、街道)以上偏重发生,已造成   30%以上损失,且有进 一步扩大趋势的; (2)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   物疫情连片发生 500 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3)在县域内新发现 1 例以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 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一定影响的。

(1)同一乡镇、街道内发生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   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面积达 6 万亩以上或在 3 个乡(镇、街道)以上偏重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且有 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连片发生 100 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1)同一村内发生迁飞性虫害、 流行性病害、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   生物,面积达 5000 亩以上或在 3 个村 以上偏重发生,已造成 30%以上损失,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   情连片发生 50 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 大趋势的。

应急启动条件

和响应级别

符合特别重大级别条件,或存在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 动的其他情况时,应启动一级响应。

符合重大级别条件之一,或 存在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认 为有必要启动的其他情况 时,应启动二级响应。

符合较大级别条件之一,或存在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