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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7283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3〕3号 发文时间2023-03-13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推进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和垃圾、污水“双收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3-13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推进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和垃圾、污水“双收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推进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和垃圾、污水“双收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推进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和垃圾、污水“双收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推进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

和垃圾、污水“双收处”实施方案

(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实现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垃圾、污水“双收处”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为高质量建设“四宜”上党提供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把深化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和垃圾、污水“双收处”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锚定“四宜”上党建设目标,以整合资源、明确思路为关键,以优化路径、常态长效为重点,以机制创新、有效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要提高认识、立足大局、站位高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分兵把口、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双整治”“双收处”落到实处。

——坚持部门主管、乡镇监管。区生态环境、住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等部门作为“双整治”“双收处”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进作用,各乡镇(街道)要主动配合,强化监管,卡实责任,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坚持属地主责、村社一体。各乡镇(街道)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本辖区内“双整治”“双收处”工作的推进、监管、督导、帮扶,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积极参与整治收处工作,做到一体推进。

——坚持双重体系、多种模式。区生态环境、住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双整治”“双收处”工作的组织领导、行业推进,创新思路举措,健全管理体系。要对垃圾、污水收储体系进行适时更新,确保满足全区处理实际。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在垃圾、污水收处的各个环节采用多种模式运营,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坚持特许经营、市场运作。由区政府授权或成立国有公司,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全区垃圾、污水收处一体化运行各项工作。运行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统筹做好中水回收、垃圾变废为宝等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作推进到位,成效明显突出,群众认可满意。

——坚持分类处置、城乡共治。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城乡污水等做到精细分类、科学处置,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职责范围,统一考核机制和举措,实现责权统一。

——坚持社会补充、群众参与。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共同将整治收处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

三、主要目标

(一)环境污染整治方面。大气、土壤、水等方面主要指标明显下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同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环境卫生整治方面。通过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常态长效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捋顺,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三)垃圾收处方面。区域内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区垃圾处理一体化进程思路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从根本上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

(四)污水收处方面。我区省控小宋、市控针漳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已建成的“3+3+13”污水处理设施(即3个污水处理厂、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站、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要全部实现正常运行,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及涉水企业出水稳定达到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区域境内无黑臭水体,建成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四、全力做好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

(一)坚决抓好环境污染整治

1.深化大气污染整治。深入抓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综合管控、臭氧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大气环境各项指标持续好转。(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2.加强土壤固废整治。开展固废大修复、大整治行动,强化固体废物煤矸石填埋场“三防”设施建设排查,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有效解决我区现有危险废物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乳化液收集净化回用试点。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3.强化水环境治理。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对全区所有外排水企业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并进行三级联网,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水环境生态修复及风险防控,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紧盯我区省考、市考断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水质变化,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4.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清零。要深入落实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要求,以集中供热为主,以煤改电、煤改气取暖为补充,以生物质供热为优化,以清洁煤取暖为托底,逐步实现全区清洁取暖全覆盖。要着重加快城乡清洁取暖一体化工程建设进度,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加大治理力度。对已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的用户要做好用气用电保障,确保稳定运行。(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投供热公司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5.抓好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整治。对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源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包括施工工地、扬尘裸地、道路、堆场、停车场、餐饮单位(小吃街)、加油站、汽车维修、建材市场、垃圾点、工业企业等,按照重点区域周边500米、500—1000米、1000米—3000米分别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并探索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到位。对全区重点旅游景区区域、主要干道、镇村附近,合理规划运煤路线,减少道路运输扬尘污染。(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6.加强联合执法。实施“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查企业制、“公安+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查工地制、“环保+公安+综合执法+交通”联合执法查车辆制、公安机动突查夜查巡逻制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强大合力,从源头上治理、根源上遏制车辆抛洒、扬尘污染等各类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交警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坚决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1.开展专项行动。要持续引深环境污染和城乡卫生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配合,形成攻坚合力,对辖区内的大气、土壤、水、城乡卫生等开展“地毯式”联合排查,列出排查清单、问题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动态管控,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区住建局、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2.突出城区整治。对主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常态高频开展湿扫,制定清扫细则,划定责任分区,按照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达到视线内无垃圾杂物,环境卫生干净清洁,道路、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善,维护良好。(区住建局牵头,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韩店街道分工负责)

3.抓好乡村环境。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目标,以农村改厕、非正规垃圾点“清零”、提升村容村貌、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等为抓手,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林边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对村道、巷道、河道、水渠、山坡、耕地、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做到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倒、无乱堆乱放,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中心、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4.治理市场秩序。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整治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线缆乱拉、门前乱搭、周边乱象“七乱”状况,科学合理做好流动摊贩管理。要落实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建成区范围内的店面卫生管理,开展店面清洁活动,保持店外街道的整洁干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韩店街道分工负责)

5.提升厂矿环境。按照厂矿企业划分的责任范围,整治周边破损倒塌墙体、防尘网、路边垃圾杂草等,对墙体进行美化、亮化;整修场地内外路面,避免车辆带泥上路;按照责任区划分出动清扫车、洒水车,每日洗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保持路面干净。相关部门要与所涉乡镇加强沟通,对吸尘车、洒水车等工具资源统筹调配使用,发挥最大效果。(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6.分类推进整改。对建筑工地、拆迁场地、园林绿地、城乡结合部、道路周围、企业厂矿、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庭前院后、田边河道等各个环境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大气、污水、土壤等进行科学分类,明确整改部门和属地乡镇,对于一般简单化、能够当下解决的问题,要迅速出击、立行立改;对于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棘手问题,要组织专班专题研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7.示范引领创建。要以环境卫生整治为契机,结合文明城市常态推进,出台创建标准、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奖励细则,鼓励引导全区上下踊跃投身美丽城市、美丽社区、美丽乡村、美丽机关、美丽校园、美丽医院、美丽公路、美丽景区等示范创建,切实推动城乡面貌“换新颜”。(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区文明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中心、区教育局、区卫体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8.实施倒排约谈。建立“日调度、周倒排、月约谈”工作机制,对环境卫生整治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反复出现、长期排名靠后的,评出“最脏最乱”村或单位,对属地乡镇、主管部门进行集中约谈、严肃问责。(区住建局、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负责)

五、全力做好垃圾、污水“双收处”

(一)坚决抓好垃圾收处

1.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实行区主导、乡监管、村运管的清扫保洁运行管理体制。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负责环卫经费预算与支付管理、国有设施设备资产管理、城区农村道路保洁、标准制定颁发、乡镇街道季度年度考核、保洁人员工资审核拨付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环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辖区内各保洁运行主体工作考核(月、季、年),涉及的相关费用统一下拨到乡镇(街道)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发放,做到专事专管、专款专用;各村委、社区是清扫保洁工作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保洁标准管理责任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考核本区域内的保洁人员并负责工资发放。(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2.理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运管体系。按照政府统筹、社会参与、企业化运行的原则构建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管理,做好环卫管理政策出台、全区处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卫资金管理等工作。加快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启用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体系的建设、运营、维护,协同开展垃圾处理。(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负责)

3.健全农村垃圾闭环处置系统。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乱堆乱放、露天焚烧、收集站点缺漏重复、清运车辆空跑乱跑等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分类收集转运处置闭环管理系统。要结合绿化植树,督促垃圾点做好环境整治。(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逐步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学校、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配备分类垃圾箱,带头在公共办公场所实行垃圾减量收集、分类运输。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5.完善通报奖惩机制。采取跟踪督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实行奖惩兑现,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评比结果差的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年度考核目标。(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牵头,区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二)坚决抓好污水收处

1.精心摸排底数。依托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搬迁工程)、郝家庄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和保温增效项目)、荫城镇污水处理厂三条主线,西火、八义、贾掌污水处理站三条支线以及十三个村级污水处理站污水现状和升级改造后的处理规模,对全区污水处理实地开展大排查,全面摸清各类管网、设施等底数,建立台账,分类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同时,要紧密结合地形地貌、区域位置、村庄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等方式,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延伸覆盖,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 统筹梯次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以及区国投公司分工负责)

2.突出规划优先。编制优化《上党区城乡污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对各污水排水分区进行统一规划。其中,在现有厂(站)基础上升级改造南宋镇污水处理站;在规划厂(站)收水范围规划方案基础上,加入长治经开区规划区域污水量。加快主城区三个污水处理厂、三个建制镇污水站及13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收集范围,设计规模和处理能力及全区各村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为编制城乡污水一体化实施方案提供数据支撑。(区住建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3.整合政策资源。认真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改厕、水污染防治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积极和有关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方对接沟通,拓宽融资渠道,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以及区国投公司分工负责)

4.分步推进实施。紧紧围绕全区城乡污水一体化建设目标,细化任务书、列出作战图、排出工期表,分片分段分步推进实施。2023年4月开始对13个村级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调试运行,分批开始供电;5月底前完成主城区污水厂扩容及搬迁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并开始进场施工;6月底前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保温增效项目设备开始试运行,西火、八义、贾掌三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区住建局牵头,区国投公司、区黎水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推进)

5.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要定期开展汛期排水管控,最大程度减少汛期雨水携带生活污水直排入河。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进行分类整治,在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式运行前,要通过对河道内的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同时,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监督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并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和监测工作,对超标排放的排污口溯源整治,限期达标,确保我区无黑臭水体。(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6.特许授权经营。在污水生产运营方面,将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站、村级污水处理站统一整合打包,由区政府授权,组建专业团队,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区污水厂站生产运营及管网维护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减低生产运营成本,提升污水处理效率。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双整治”,垃圾、污水“双收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强清单调度。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各项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有关重大事项、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台账销号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坚决彻底高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要将“双整治”“双收处”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倒排约谈。要按照督帮一体要求,派出工作督导组,对“双整治”“双收处”工作开展督导帮扶,切实提高末端执行力,对表现好的要选树典型、通报表扬,对应付了事的要坚决问责、予以重处。同时,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推动整治收处工作进村进企进机关,切实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看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