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1-08543
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1〕57号 发文时间2021-11-05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11-05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长治市上党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各乡镇、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上党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区转型发展、振兴崛起的能力,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工作,实施职业教育铸魂育人计划,建设1个省级思政教育工作室,打造5个省级特色文化育人品牌,建设20门思政微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一批职业教育思政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二、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

  (二)实施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在省级示范校建成基础上,大力支持区职业高中申报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持续提升办学实力,做强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保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重点办好区职业高中。加大专项投入,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进程,加快实施区职业高中“改扩建”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四)提升区职教中心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区职教中心社

  会服务能力建设,建成面向区域内各类学习群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五)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深入推进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在职业学校落地实施,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打造面向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医药康养等校企合作密切、产业特色鲜明、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焊接、机电一体化、美容美发、电子商务、康复技术等5个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六)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建设3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选好用好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七)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支持长治医学院、山西机电等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2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 2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10个区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学名师。在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按照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从2020年起,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

  (八)加强上党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完善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文化素养与培养工匠精神和创新能力相融合,培养一大批弘扬上党文化、传承技艺技能、富有工匠精神、勇于创新创业的技术技能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竞赛机制,提升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十)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坚持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使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推动职业学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提升服务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

  十一强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十二)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依托我市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工作契机,培育和认证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厅、区人社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

  (十三)推动校企“双元”协同育人。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鼓励职业学校单独举办或“引企入校”合作举办校内教学工厂,开展实习实训、职工培训和生产经营活动,教学工厂按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税务局)

  (十四)实施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方式,支持易通集团、振东集团建设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学校建设或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服务重点专业建设,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十五)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内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企业协同开展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制度改革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工信局)

  五、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十六)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拓宽通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十七)建设多元办学格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资金,采取依法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系、部)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税务局)

  六、完善改革发展保障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完善全区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区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税务局)

  (十九)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切实落实有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二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方式。落实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达到8000元的目标任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二十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职业学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扩大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影响,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上党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总工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