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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上政办发〔2021〕13号 发文时间2021-04-21
发文机关上党区政府办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治市上党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4-21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治市上党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解读:《关于调整长治市上党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区、韩店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及部门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决定对长治市上党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加挂区减灾委员会牌子,主要职责: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区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区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总   指   挥: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总 指 挥: 区政府各副区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工信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文旅局局长 

              区卫体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能源局局长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共青团区委书记 

              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区气象局局长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区供电公司经理 

              区移动公司经理 

              区联通公司经理 

              区电信公司经理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部 

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现场救援组织指挥、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区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及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人防办主任、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决定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要河流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做好防汛抗旱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做好气象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区能源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报告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煤矿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能源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能 

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八)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区长、分管公安交警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交通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交通事故信息,做好交通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九)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文旅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文旅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文化旅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文化旅游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旅游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文化旅游事故信息,做好文化旅游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教育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校园安全事故信息,做好校园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一)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建设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城乡建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城乡建设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城乡建设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城乡建设事故信息,做好城乡建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三)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区生态环境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态环境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态环境事件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做好生态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层面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卫体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卫体局,由区卫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灭消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疫苗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疫苗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层面市场监管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区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市场监管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市场监管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市场监管事件信息,做好市场监管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六)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动物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动物疫情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层面动物疫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畜牧中心主任。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动物疫情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动物疫情控制、扑灭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做好动物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十七)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社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制定社会安全事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区级层面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 挥 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监测和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社会安全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社会安全事件平息行动,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社会安全事件信息,做好社会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