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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06401 | |
|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7〕43号 | 发文时间:2017-05-24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2017-05-24 |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由政府倡导,委托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募捐活动。用于救助符合红十字会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和受灾群众,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为建设和谐长治县发挥积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7号),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党和政府的助手作用,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准扶贫·博爱奉献
二、活动口号
“捐出你的一日收入,传递爱心共渡难关”;
“企业捐出一日利润,为易受损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发扬人道奉献精神,精准扶助特困家庭”。
三、募捐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武警部队、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
(二)募捐活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号召、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助活动,不强迫,不摊派。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宣传募捐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博爱一日捐”活动良好氛围。
(四)募捐活动于5月启动,由县红十字会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五)募捐款将全部纳入红十字会募捐账户。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接收的捐款要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宜
捐款接收单位:长治县红十字会
地 址:长治县黎都东街
联 系 人:辛丽华
电 话:0355——8089347
接受捐款账户:14545314291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治支行
全 称:长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