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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6401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7〕43号 发文时间2017-05-24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2017-05-24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由政府倡导,委托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募捐活动。用于救助符合红十字会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和受灾群众,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为建设和谐长治县发挥积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7号),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党和政府的助手作用,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准扶贫·博爱奉献

二、活动口号

“捐出你的一日收入,传递爱心共渡难关”;

“企业捐出一日利润,为易受损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发扬人道奉献精神,精准扶助特困家庭”。

三、募捐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武警部队、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

(二)募捐活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号召、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助活动,不强迫,不摊派。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宣传募捐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博爱一日捐”活动良好氛围。

(四)募捐活动于5月启动,由县红十字会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五)募捐款将全部纳入红十字会募捐账户。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接收的捐款要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宜

捐款接收单位:长治县红十字会

地 址:长治县黎都东街

联 系 人:辛丽华

电 话:0355——8089347

接受捐款账户:14545314291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治支行

全 称:长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