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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7277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6〕 19 号 发文时间2016-05-04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口 发布日期2016-05-04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2016年目标责任状关于开展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确保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值内,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圆满完成2016年目标责任状任务,经研究在全县集中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依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确保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范围,优化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建设全国幸福示范县营造安全、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

(二)对全县各级医疗部门、相关从业机构及人员落实“两非”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责任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相关从业机构、服务机构的孕情管理、B超、血液管理、人流和引产以及终止妊娠药品等管理;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牵头,协调建全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依法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等情况;协调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打击“两非”等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清理整顿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解决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两非”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研究打击“两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四、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基础工作较差、举报线索多、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尤其是县际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

(二)重点单位。全县城乡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三)重点对象。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为他人实施胎儿性别鉴定的;未经批准为符合政策生育且怀孕在三个月以上的孕妇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使用各种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未经批准和非医学需要私自为他人取宫内节育器的。

五、专项行动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4月5月10日)

1、制订《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氛围。

3、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4、清查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医疗保健机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情况,以及使用B超人员情况。

5、清查本地居民在2015年10月以来全部孕情的中止、在孕和已办证再生育待孕的情况。

(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阶段(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10月)。

对全县重点单位“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两非”案件。

1、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检查孕情管理和“两非”治理工作情况。调阅各级各类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个体诊所2015年10月以来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调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3、检查“两非”案件立案处理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取证,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评估、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底)。

对“两非”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暴露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相关从业机构、服务机构的孕情管理、B超管理、人流和引产以及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打击“两非”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芬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原素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宋志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志忠(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翟晓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赵根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彩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组办公室;原素兰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丁国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长)

常伟兵(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科长)

陈宝鑫(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长)

陈晓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长)

张小兵(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科长)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全县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县内乡镇之间的区域协作,要依法从严查处“两非”案件,对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责任。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为确保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089347)、

(8089227)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346)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