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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5-17009 | |
|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5﹞7号 | 发文时间:2015-03-06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银行 | 发布日期:2015-03-06 |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适应当前我县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加快构筑政府组织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建立金融帮扶企业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建立政银企会商平台和定期对接协商的长治县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订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组织、
协调各金融机构与企业项目深度融合和对接,帮助解决影响信
贷投放等有关问题,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遇到的“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使企业能够尽快投产达效和持续快速发展。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席卫建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张庆兵 县金融办主任
成 员:李文孝 县发改局局长
李维山 县财政局局长
秦国锁 县经信局局长
冯书平 县农委主任
宋志斌 县工商局局长
王卫星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连利斌 县人行行长
王晋生 县银监办主任
杨晓丽 县工行行长
李志甫 县农行行长
韩秀玲 县中行行长
王亚辉 县建行行长
常峰民 县农发行行长
赵桃林 黎都农商行董事长
李建斌 县邮储银行行长
杜雪林 县长治银行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庆兵兼
任,副主任由崔岩担任。
三、工作制度
(一)召集人制度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经成员单位提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把关报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确定会议主题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二)会商研判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一事一议、因症施策、提出意见,制订解决方案。联席会议召开形式和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拘形式、不拘地点、不定人数,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信息共享制度
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发布重要经济信息;各金融单位定期反馈支持地方经济具体工作情况,研究落实对企业的金融扶持措施,通报上级金融政策和新情况、新动态;银行与企业双向建立信息合作共享机制,动态掌握企业个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用风险,避免银行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决策失误。
(四)督促办理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跟踪事项进展,搞好工作协调,积极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落实议定事项。
(五)评价通报制度
对各金融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按规模、增幅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六)联络人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席会议联络人,定期由联络人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上报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联络人向成员单位传达联席会议相关事项。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