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4-14465 | |
|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4〕78号 | 发文时间:2014-09-30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 | 发布日期:2014-09-30 |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长治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21号),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7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全县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县食药局、县教育局、县农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开展农资、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新兴产业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的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产业升级。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县质监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对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认证认可体系,开展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工程和设备制造质量安全监管。以全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抓好“平安工地”建设。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装备制造、能源、化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重大设备监理。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设备专项检查。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县经信局、县住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委、县质监局、县旅游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
(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实施质量信用评价国家标准,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推进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诚信市场创建和旅游诚信建设工作。(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局、县旅游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县公安局、县农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广局、县食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探索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与社会监督试点。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落实企业和经营者商品质量准入制度。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措施
(九)加快制造业、服务业质量升级。推进制造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促进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游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评价制度,畅通旅游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旅游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质量升级相关基础工作。大力推动能效能耗、重点产品、商贸流通、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加快构建全县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重点行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质量升级的激励机制。落实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鼓励企业总结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一批质量创新基地。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加大对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二)加快质量法治和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术、质量知识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卫生局、县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质量共治。发挥质量强县领导组的作用,精心组织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建立质量数据、信息交流发布机制,鼓励有关学会、协会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发布质量信息。深入开展质量文化与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县质监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
(十四)落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根据《山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全县质量工作考核。建立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和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等工作,为政府调结构、促转型提供决策依据。(县质量强县和品牌战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